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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部署无人驾驶航空器专项整治工作



2017-05-13   作者: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5月12日,民航局召开无人驾驶航空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认真传达中央领导关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重要批示,学习贯彻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的要求,部署下一步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民航局副局长王志清出席会议并讲话,总工程师殷时军主持会议。

  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是近年来快速发展的新兴产业,在技术和市场的共同推动下,无人机的数量和规模呈爆发式增长,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应用日趋广泛,但频频发生的无人机违规飞行不仅影响了民航正常运行,更威胁着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近来,民航局机关各部门持续开展无人机管理工作,先后制定下发《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同时开展无人机驾驶员培训机构和人员管理。民航局相关部门还下发了针对性的措施要求。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局、机场也在制定完善防止无人机干扰运行的程序,联系地方政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全面铺开。

  为进一步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维护民航飞行安全和秩序,王志清提出五点要求:一要充分认清无人机管理的复杂严峻形势。由于管理制度缺失、进入门槛低、运行管控难、查证处置难,当前无人机监管面临重大挑战,务必要对无人机管理保持清醒的认识。二要立即启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坚决打赢,要站在整个民航发展的高度,站在确保航空运输绝对安全的高度,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专项工作治理当中去,要解决打赢专项整治这场硬仗,尽快遏制无人机干扰民航运行多发、频发的现状;主动谋划,密切配合,要深入开展民航牵头的工作,积极配合各部门、各单位间的合作;急用先行,迅速行动,要进一步创新管理方法,加强行业内外联动与宣传动员,形成无人机治理合力;立足长远,谋划发展,要加强对无人机飞行对民航运行的研究与评估,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方式,及时总结专项管理工作经验,把好的管理机制、监管方法固化为规章制度,逐步建立无人机管控长效机制。三要做好无人机干扰运行的防治和处置。各管理局、监管局、机场、空管单位要利用有效手段,做好无人机管控防治、处置工作。四要加快建立军地联合监管机制。重点要建立完善军地联管、空地联动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一旦出现情况,能够快速处置,最大程度降低对民航正常飞行秩序的影响,同时配合地方公安做好查处工作。五要抓好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民航各单位务必按照重大任务保障组织单位的要求,做好民航安全运输保障工作,特别是无人机管控工作,防止因无人机干扰造成危害飞行安全的事件发生。

  会议要求,民航各单位要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无人驾驶航空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指导和把关作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标本兼治,构建手段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无人机管控体系;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行业内要无缝衔接,清晰工作界限,形成联防联控、共同整治无人机违法违规活动的合力,对无人机产业实现全过程、全管理的效果。

  会上,西南地区管理局汇报了近期西南地区无人驾驶航空器干扰民航运行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民航局各相关司局负责人、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和监管局、民航局空管局及地区空管局、部分机场相关负责人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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