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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机场:男友送的“特别”礼物,不能带上飞机



2017-04-17   作者:赵鑫 马甚莱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4月17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开机员小马正在对然在显示器上发现旅客的行李中图像存在异样,旅客苗女士一件行李内有一个金属颗粒状(疑似子弹特征)的图像引起开机员的注意,开机员立即判开检,并通知开包检查员小孙同志,开包检查员小孙同志根据开机员判读的开检区域实施检查,经过排查后发现行李内有壹枚完好的步枪子弹,同时,按预案处理,控制该行李和携带者并将行李重新过X光机进行加强检查,检查未发现有其他违禁品。后经过开包员询问子弹出处,苗女士自称是自己的男朋友所送,查明情况后报告当日值班领导,后移交机场公安处理。

  厦门机场安检提醒广大旅客,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规定,各种枪支、弹药、军警械具及其工艺品、仿制品都属违禁品,不可以随身携带或托运登机。因执行公务需要带此类物品的必须携带公安部出示的证明和持枪证,并提前做好申报,才可在安检时顺利通过。同时,打火机、火柴、点烟器等火种也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请旅客在登机前仔细检查托运物品,以免耽误您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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