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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用机场公安机构移交地方管理



2017-06-18   作者:蓝锋  来源:广西日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6月16日,自治区公安厅与广西机场集团签署广西民用机场公安机构移交协议。这标志着广西民用机场公安机构正式移交地方公安机关管理。当天还举行了自治区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揭牌仪式。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去年就已启动并扎实推进民用机场公安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本次广西民用机场公安机构移交地方公安机关管理,虽改变了隶属关系,但其执法和服务职能并未改变,且更有利于维护空防安全、维护机场安全,更有利于加快推进我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在签署移交协议书后,民航广西机场公安局本级移交自治区公安厅管理,成立自治区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加挂“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公安局”的牌子,是自治区公安厅的直属行政单位。民航广西机场公安局下属的柳州、桂林、北海机场公安分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移交柳州、桂林、北海市公安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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