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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楚标:建议北京新机场引入民营资本参与投资建设



2017-03-08   作者:王艺超  来源:中国民航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3月7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进入第5天。当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东海航空董事长黄楚标在北京贵宾楼饭店参加政协第52组小组讨论。记者获悉,此次黄楚标共带来了3份建议,分别涉及“引入民营资本参与北京新机场及临空经济区建设”、“降低航空运输企业税收负担”以及“推动航空货运企业重组”。其中,第一份建议不仅准备最为充分,而且其关注点也十分“新鲜”。

  2016年下半年,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及民航局相继发布有关文件。其中,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国家政策要求,坚持一视同仁,抓紧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放开民用机场、基础电信运营、油气勘探开发等领域准入。”随后,发改委和民航局则分别印发了《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规划(2016-2020年)》和《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民用机场的意见》。

  对于建议北京新机场引入民营资本投资建设的原因,黄楚标在建议中表示,这不仅对推进民航供给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也对推进民营资本参与国家大型基础项目建设以及带动区域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现阶段民营资本参与国内机场及临空经济区投资的情况,黄楚标认为,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分别是进入壁垒高、投资占比低以及投资意愿不足。他表示,目前,国内民用机场及临空经济区建设均由国有资本占绝对主导甚至垄断地位,投资效率低。与之相比,民营资本具有灵活及高效的特点,进一步提升民营资本投资占比,就可以充分发挥民营资本的优势。

  鉴于目前的情况,黄楚标建议,引入民营资本参民用机场相关投资建设,首先可以按照机场属性不同,遵从“分类放开、统筹推进、差异化政策”原则,建立民营资本投资民用机场相关政策体系。其次,应该遵从“多元化融资、市场化招商、专业化运营”原则,促进民营资本积极投资我国民用机场临空经济区相关项目建设及运营。再次,建议在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开展引入港澳资本投资试点工作。最后,他还建由议民航局统筹组织,制定《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民用机场的意见》的实施细则,推动《意见》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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