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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国内多航企复征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2018-06-05   作者: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6月4日,昆明航空发布公告称,自2018年6月5日(含)(出票日期/旅行日期)起,昆明航空开始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随后,国航、东航、春秋、中联航、龙江航空、深圳航空、西部航空、奥凯航空、瑞丽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均宣布复征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昆明航空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标准为: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儿童、按民航局规定享受优惠的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0元;按成人公布普通票价10%购票的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

  同日,国航官网公布《关于调整国航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通知》称,自2018年6月5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国航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标准为10元/人。

  国航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具体调整内容为: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0元上调为人民币1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0元上调为人民币10元。

  国航官网注明,2018年6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2018年6月5日(含)以后,不再按照新标准补收燃油附加费。

  随后,东航官网也公布《关于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称, 东上航自2018年06月05日(以出票日期为准)起,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0元。

  东航官网称,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上述每位旅客的燃油附加费收取人民币0元,即免收。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继续免收燃油附加费。调整日期之前已经销售的客票,按原征收标准执行,不退还差额。

  春秋航空官网显示,因国内航空煤油价格调整,将于2018年6月5日零时起(以付款时间为准)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其中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调整为1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调整为10元。

  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收取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收取0元。

  除此之外,中联航、龙江航空、深圳航空、西部航空、奥凯航空、瑞丽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均复征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这是时隔3年后,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再次恢复征收。

  有媒体表示,此举和燃油费带来的成本压力密切相关。据国际航协资料显示,航空公司面临燃油和劳动力成本上涨的双重压力。预计布伦特原油全年平均价格为70美元/桶,高于2017年54.9美元/桶的价格(上涨27.5%)。航油价格预计将增至84美元/桶(上涨25.9%)。燃油成本将占运营总成本的24.2%,高于2017年水平(21.4%)。继2017年单位成本增长1.2%后,今年全年单位成本将显著增长,达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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