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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绍勇:国际航权等资源分配上向北京新机场倾斜



2018-03-11   作者:王永娟 汪伟秋  来源:东方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刘绍勇:国际航权等资源分配上向北京新机场倾斜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到,要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重点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其中在建的北京新机场尤其引人关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刘绍勇建议,在国际航权、时刻等资源分配上向北京新机场倾斜。

  刘绍勇委员认为,建设运营好北京新机场,有利于推进“千年大计、国家大事”的雄安新区建设,以机场群带动城市群,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利于在京津冀地区构建起结构更合理、覆盖更广泛、服务更全面、中转更便捷的航线网。

  因此,他建议,应优先开发通往主要发达国家和发达城市的航线;优化国内商务干线,加强国内航空枢纽城市之间的互补联动;突出主基地航空公司主力军作用,鼓励投放更多运力。统筹航权、航线、时刻、空域资源,引导首都机场和北京新机场协同运作,优势互补,在国际航权、时刻等资源分配上向北京新机场倾斜。加快建设新机场到北京市区和雄安新区的地面集疏运体系,发挥综合交通体系联运优势,吸引旅客从北京新机场出行。

  刘绍勇委员表示,新机场建设后,对于东航等主基地航空公司,都会经过很长一个阶段的市场培育期,经营压力会比较大。同时首都面对“一市两场”的格局,需要加强航空公司之间的航线网络、整体运营的协调,形成更加有序的竞争环境、发展环境。

  除此之外,刘绍勇委员还给大会带来两份提案。

  一则是关于完善民航空防安全立法/防范体系的提案。

  刘绍勇委员认为,新形势下,国内外形势日趋复杂,各类风险威胁层出不穷,民航空防工作面临着巨大挑战。而我国目前尚无专门的航空安保法律。有关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空警、安全员身份定义及职责,存在法制体系不健全、管理机制不顺畅、内外标准不统一、情报信息不完善等问题。

  他建议,应完善航空安保法律体系,理顺中外空防安全对接机制,把国际公约中的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国内法,严格贯彻实施我国与相关国家已经达成的空警谅解备忘录。加强入境外航空防安全立法,从法律层面健全对境外航空公司的安全风险管控。

  在另一则提案中,刘绍勇委员建议“加快航空航天立法,助推中华民族空天强国梦实现”。

  “中国已成为航空航天大国,但由于规范航空航天活动的立法供给明显不足,严重制约我国航空航天事业的发展。”刘绍勇委员建议,制定统一的航空航天法律,合理配置资源,协调空域和空间资源的使用。立足国家利益,积极参与国际公约的制定,为国际航空航天立法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模式和借鉴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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