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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提示:有效乘机证件最新调整



2017-05-19   作者:杨苏涛 潘小惠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2016年第76号令)于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及相关要求,自5月8日起,来往港澳通行证、来往台湾通行证以及旅行证不再作为大陆居民乘坐国内航班的有效证件,中国境内公民乘坐国内航班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民用机场公安机关签发的《乘坐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注意!有效期到期的证件不能作为有效乘机证件。

  此外,取消儿童免验证件一说!凡是乘机的16周岁以下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包括婴儿),须出示出生证明、户口簿、学生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相关乘机规定在不断更新,为了广大旅客朋友的顺利出行,桂林机场安检温馨提示:乘机出行前注意检查身份证等证件是否有效,及时更新。请提前了解相关乘机要求,可通过拨打桂林机场安检服务热线0773-2845486的方式,咨询最新乘机规定,避免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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