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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过程中用手机上网离我们还有多远



2015-09-25   作者:吴勇 郝蒙  来源:中国民航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不难预见,小小“棒棒糖”,必将引起大关注。

  国航控股的富凯公司研发出手机“飞行模式监控与管理器(BBT)”,从管控技术的层面拆除了乘客在飞行过程中,将手机置于“飞行模式”状态下,使用手机上网的障碍。长期以来,乘客特别是刚刚乘坐外航航班到国内转乘国内航空公司航班的乘客,因为手机使用问题与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发生纠纷甚至冲突的事件屡有出现。航空公司客舱服务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国航开展此项研发的初衷,无非是希望优化旅客的乘机体验,提升航空公司的客舱服务品质。从当下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潮流来看,国航此举也可谓是顺势而为。加之,国内部分骨干航空公司开通机上互联网的申请已获工信部批复。那么,“棒棒糖”的问世,让人们对于在飞行非关键阶段使用手机上网又多了一分期待。

  众所周知,我国现行的行业法规规定:手机在飞行过程中必须关闭,连置于飞行模式也是不允许的。这样的规定,每一位旅客在每一次航班飞行中,都会从客舱广播里听到。旅客们虽然不知道该禁令的具体详情,但基本上都会自觉遵守。经过行业人士指点,记者了解到此规定在目前施行的“中国民用航空局第195令”:《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审定规则》(CCAR-121-R4)中有明确表述。相关表述出现在CCAR-121-R4的“第121.573条”。全文如下:

  第121.573条:便携式电子设备的禁用和限制

  (a) 从飞机为开始飞行而关闭舱门时刻起,至结束飞行打开舱门时刻止,飞机上的乘员不得开启和使用,合格证持有人也不得允许其开启和使用与航空器正常飞行无关的主动发射无线电信号的便携式电子设备,这些电子设备包括:

  (1)移动电话;

  (2)对讲机;

  (3)遥控玩具和其他带遥控装置的电子设备;

  (4)局方或合格证持有人认定干扰飞机安全运行的其他无线电发射装置。

  (b) 飞机上的乘员可以使用CCAR-91部第91.23条(b)款规定的便携式电子设备。但是,在起飞、爬升、下降、进近、着陆等飞行关键阶段,合格证持有人应当限制旅客使用便携式计算机、收音机、CD播放机、电子游戏机、视频录放机等便携式电子设备。

  (c) 在飞行期间,当机长发现存在电子干扰并怀疑干扰来自乘员使用的便携式电子设备时,机长和机长授权人应当要求其关闭这些便携式电子设备;情节严重的应当在飞机降落后移交地面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并在事后向局方报告。

  由此可见,该禁令是为确保飞行安全而设定的,并且明确规定了移动电话不得使用。类似的规定在更高的《中国民用航空法》第八十八条中也有表述:“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民用航空无线电台和分配给民用航空系统使用的专用频率实施管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无线电台和其他仪器、装置,不得妨碍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正常使用。对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造成有害干扰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迅速排除干扰;未排除干扰前,应当停止使用该无线电台或者其他仪器、装置。”

  业内专家对这些规定却有另外一番解读。中国民航局特聘专家钟德超对记者说:“这些禁用和限制规则的关键在于不得开启和使用与航空器正常飞行无关的主动发射无线电信号的便携式电子设备。其核心为是否主动发射无线电信号,并且是否干扰飞机的正常飞行。最近几年,随着通讯技术的迅速发展,具有飞行模式功能的手机已经非常普遍,而在飞行模式下,手机和基站之间没有无线电信号交换。实际上,飞行模式下的手机就是一台微型电脑。这样的实验验证,欧美国家已经做了很多,所以,他们的航班放开了在飞行模式下使用手机的禁令。今年,香港和台湾也相继放开了这项禁令。富凯公司在泰尔实验室所做的实验,其结果仅仅是验证了欧美国家曾经获得的结果。”

  记者注意到,《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审定规则》初次颁布时间是1999年5月5日。此后,先后进行过4次修订,分别为:2000年7月18日颁布的第一次修订版(R1)、2005年2月25日颁布的第二次修订版(R2)、2006年10月30日颁布的第三次修订版(R3)和2010年1月4日颁布的第四次修订版(R4)。每一次修订都伴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现实情况的变化。在R4施行的近5年时间里,民用客机的制造技术和通讯信息技术都在不断进步,互联网的应用更是深入到各行各业和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航空公司(即R4中所说的“合格证持有人”)已经为互联网进入客舱做了大量工作,民航局也就相关技术规范问题多次到航空公司开展调研。据了解,民航局已经启动《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审定规则》的第五次修订(R5),修订稿目前已处于征求意见阶段。R5征求意见稿中对第121.573条的表述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

  记者虽然无法获知R5征求意见稿对第121.573条的表述,但是,如果行业主管部门能够确认手机在飞行模式下不会对飞机的导航和通讯系统形成干扰,而“棒棒糖”又能够有效地监控旅客的手机是否置于飞行模式状态,那么,制定这条禁用和限制规定背后所担忧的安全隐患就是可控的,在飞行的非关键阶段使用飞行模式状态的手机上网也确实是可以期待的。

  当然,事情不会如我们设想的那样简单。虽然“棒棒糖”检测手机是否置于飞行模式的通过率已经达到98%,可是,由此带来的服务流程的更改、乘务员的培训以及下载APP上网的具体细节等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在飞行非关键阶段使用飞行模式状态下的手机上网,或将不再是一件可望而不及的事情。对广大乘机旅客来说,能在飞机用自己的手机上网,无疑会是一种非常愉快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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