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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航空:败在政商关系



2013-04-20   作者:柴莹辉  来源:中国经营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曾经的湖北首富、东星航空创始人兰世立已经入狱近四年,却依然发起一系列官司。4月15日,湖北东星集团、兰世立上诉李军、杨嫚、融众资本投资集团案在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质证。这意味着,对于东星航空4年前被迫破产清算一事,兰世立一直无法释怀。

  兰世立一手打造的东星帝国祸起东星航空,2009年航空市场惨淡一片,东星航空因为无法支付通用电气旗下公司GECAS的飞机费用而被告上法庭。随后,东星航空被民航管理局中南局宣判停飞,东星航空被迫破产清算,整个东星集团也随之迅速败落。

  作为国内首个破产航空企业的负责人,兰世立始终坚持喊冤。

  近日最高法的二审案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据兰世立称,当初他与融众集团签订资产托管协议,将价值16亿元的东盛地产交给对方委托经营,作为回报,融众集团需要向东星集团提供3.15亿元的借款。然而,当兰世立把东盛地产的股权转给融众集团的职员李军和杨嫚后,融众集团却只支付给8000万元。东星方面认为,与融众的股权转让纠纷是压死东星航空的最后一根稻草,事实的争议就在于此。

  对于在二三线城市经营的航空公司而言,与地方政府保持良好的政商关系至为重要。因为在航空公司的经营中,可以从地方获得真金白银的支持。

  一般而言,地方政府的支持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最具诱惑,即给予航空公司一定数目的土地。郑州市政府就通过此种方法吸引了航空公司的进驻,而东星航空在武汉成立时,武汉市政府也给予了土地和税收优惠,并批给了相应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地方政府对于航空公司的第二种支持形式,是真金白银的补贴。为了吸引外资航空开通航线,一些西北城市的地方政府不惜开出对每个飞行小时近4万元的补贴。以一家欧洲航空公司为例,其每飞行往返16个小时的航程,地方政府就会给50余万元的补贴。

  第三种支持形式,则是机场在航食、起降费等地面服务收费方面的让利。一位外资航空中国区负责人称,某西部机场的地面服务费可以给予其三成优惠。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表面上兰世立的东星航空死于资金链断裂,而实际上,它死于政商关系的破裂。

  在地方政府的眼中,航空公司的进驻则意味着政绩与地方形象的提升,更为其招商引资铺平了道路。而对于航空公司而言,有足够客流支持盈利的二三线机场少之又少,势必需要地方政府的适当支持。于是乎,地方政府愿意掏钱吸引航企,航空公司也乐意享受运营补贴,一场场你情我愿的政商大戏就在我国二三线机场不断上演。

  与之对比,兰世立在处理政商关系上或不够成熟,早在2008年因为欠款纠纷,兰世立就组织200多名员工去武汉市交通委员会的办公大楼静坐;在入狱以后,兰世立更是实名举报武汉市常务副市长袁善腊索取巨额贿赂、包养多名情人等6项罪名;随后,兰世立又状告民航局中南管理局。

  从这些线索中,不难看出兰世立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早已破裂,而作为缺乏资金和资源的民营航空,政商关系的破裂无异于商场炸弹,再加上行业整体惨淡经营,东星航空就成为了中国首家破产的航空公司,也成为了政商关系失败的典型样本。

  公开资料显示,兰世立即将于2013年11月份出狱,并在积极申请减刑假释。但若想在商界东山再起,兰世立也势必绕不开重塑政商关系这条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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