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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破票务“猫腻”还需制度治理



2015-05-18   作者:  来源:上海商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消费者陈某在一公司网站以9000余元的价格订购了往返美国的机票。然而在回程时,美国机场却告知机票已被取消,无奈陈某只能以高价现购机票回国。此后,陈某向该订票网站投诉,发现原来该网站在出票后又在其他网站重新订购了相同时间、相同行程的机票,且价格只有7000余元,并“擅自”取消了先前陈某订购的机票。

  该网站借此套取了2000元差价,又因隐瞒取消原订机票,最终出现本文开头的一幕。据了解,少数航空网站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猫腻”,牟取不当利益。从数据上看,去年票务类投诉有431件,占投诉总量的40%,八成以上的投诉涉及网上第三方卖家采购、代理销售机票失当而引发的消费争议。

  全价机票“换”折扣机票是猫腻之一。比如先向消费者出售全价机票,随后又从其他渠道采购相同时间、相同行程的折扣机票,向消费者隐瞒有关情况,“擅自”取消原订机票并重新出票,借机套取差价。

  猫腻之二,是低价机票卖高价。此举往往采用伪造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手法,虚标机票价格,从而将低价机票以高价出售。

  猫腻之三,是为未使用的机票擅自办理退票。一些网站会定期“梳理”其网上所售机票的情况。一旦发现没有乘机和即将到有效期的机票,就擅自向航空公司提出退票,以侵吞票款。

  猫腻之四,是有意拖延甚至不协助办理退票手续。如消费者刘某因故无法成行。他通过购票网站向航空公司申请退票,但是,票务网站以航空公司拒绝退票不予“配合”。

  航空票务代理服务从传统模式向网络销售延伸,既给消费者提供了时空的便利,也给自我权益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航空消费者权益受损这一投诉新热点,需要社会、市场、企业和消费者共同面对。

  首先,作为航空票务行业,应该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建立相关标准规则。比如违规记分制,规定每年违规超过若干分值的一律退出,并记入“黑名单”,永远不得再进入该行业从事经营活动。

  其次,企业必须对员工加强诚实守信教育,建立企业经营规范流程,以自律的方式,让操作信息公开化,堵塞违规漏洞。

  再次,消费者一定要树立风险意识,切记天下不会掉馅饼。如今网络票务代理行业准入门槛不高,经营者鱼龙混杂,既有服务质量水准差引起消费者权益诉求之争,更有不讲诚信、违规操作,以损害消费者权益来非法敛财的经营者。消费者应选择从知名、正规网站及票务公司购票。

  此外,一旦权益受损,消费者要在第一时间向航空公司反映和沟通,同时向航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同时,社会也要加大对航空票务市场玩“猫腻”行为的关注度,通过立法建规建制度的方法,营造一个良币驱除劣币的氛围,让不法经营者受到应有的惩罚,使违法行为无处藏身,还航空票务市场一个公平有序的环境。(作者系上海工商局高级统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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