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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拒载谁说了算



2015-02-28   作者:范新宇  来源:中国民航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熙来攘往的机场,每天都有大量旅客在这里出发、抵达……仅仅是今年春运期间,全国民航的客运量预计就将达到4752万人次。但是,此刻看到这行文字的读者,您是否知道,即使是经常坐飞机的航空公司贵宾旅客,也不见得每一次出行都像预想中的那么顺利。前不久,来自北京的某航空公司金卡旅客杨先生,就遭遇了被拒载的一幕。

  头上缝针 登机为何被拒载?

  1月22日,到黑龙江亚布力体验冰雪乐趣的北京乘客杨先生,在冰面上不慎摔伤,头部被缝合了7针。受伤之后,他决定第二天乘机返京。

  让杨先生没想到的是,由于没有诊断证明,也未提前告知航空公司,他在哈尔滨机场的登机口被工作人员劝阻,未能赶上国航的飞机。随后,他又改签了东航的航班,乘务长让其填写了免责协议,但机长出于对旅客自身安全考虑还是决定劝退。无奈之下,杨先生只得选择退票,改乘火车返京。

  杨先生告诉本报记者,当时,他曾要求航空公司出示相关依据,并在客舱乘务员手册中的确看到了明文规定。想不到,看上去似乎不起眼的外伤,竟会影响自己乘机。

  民航总医院普外科副主任医师姜炬芳表示,头外伤患者可能有颅内出血的情况,严重者甚至需要手术治疗,因此在伤后1周登机比较稳妥。

  姜炬芳还表示,伤后7天若没事,通常就不会有问题。如果患者想尽早乘机,最好携带病例以及诊断证明书。

  国内某航空公司资深乘务长郑阳也认为,拒载是对旅客的健康负责。像杨先生这种情况属于急性外伤,飞机的颠簸或起降阶段的气压变化,都容易导致其伤口开裂甚至渗血。

  然而,航空公司拒载受伤旅客的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有法可依 最终机长来决定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运输管理学院副教授许凌洁告诉记者,所谓特殊旅客,是指在身体或精神上需要予以特殊照顾的旅客。这其中,对于不适宜乘机的外伤患者,出于确保其人身安全的目的,承运人是可以拒绝载运的。

  中国民航局在1996年公布施行并于2004年修订的《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以下简称《国内客规》)是有关民航旅客、行李国内运输的主要规章,其中规定:“重病旅客购票,应持有医疗单位出具的适宜乘机的证明,经承运人同意方可购票。”

  许凌洁表示,《国内客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下简称《民用航空法》)的下位法,具有普遍的法律约束力。《国内客规》第10章“乘机”第32条还规定:“无成人陪伴儿童、病残旅客、孕妇、盲人、聋人或犯人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承运人规定的条件下经承运人预先同意并在必要时作出安排后方予载运。”

  实际上,航空公司依据《国内客规》的要求,均制定了特殊旅客运输规则,并将其适用范围进一步细化。例如,国航就规定“近期遭受过严重外伤或进行过重大外科手术,伤口尚未完全愈合者”不予承运;东航则要求急性外伤患者出示24小时内有效的诊断证明书,方可允许其登机。

  另外,根据《民用航空法》,“机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发布的命令,民用航空器所载人员都应当执行”。这就意味着,在判定哪些旅客不适宜乘机的问题上,最终机长来决定。

  高空高压 空中旅行须谨慎

  有别于铁路和公路运输,民航运输在高空高压的机舱环境中,延伸出了其对于旅行安全的特殊需要。长途飞行,即使对于身体健康的旅客来说,也可能出现腿脚肿胀、身体疲劳的现象,身体不适的患者更需要格外注意。

  要知道,机组人员并不具备急救的专业资格,也无法为旅客提供足够的应急药品和设备。如果同机旅客中没有专业医生,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将延误救治。

  郑阳举例说,曾有一名旅客在阑尾炎手术后5天就上飞机了,结果途中明显感觉身体不适。随后,机组立即启动了急症旅客应急处置程序。在飞机降落后,这名旅客就被急救车送往医院了。

  姜炬芳表示,在术后两周内,可能出现出血、感染、吻合口瘘、切口裂开、呼吸道感染和静脉血栓等情况。因此,患者最好在两周甚至更久之后再乘坐飞机或者遵从医嘱。

  此外,由于空中气压的变化,可能造成胎儿提前分娩,尤其是妊娠35周后的孕妇,更不宜乘坐飞机。再如,心、脑血管疾病患者最害怕的就是缺氧,而飞机在高空中飞行时,氧分压以及氧浓度均低于地面,容易加重心肌缺血、脑缺血等病情,救治不及时就可能导致患者死亡。

  还有像严重贫血的病人以及近期做过中耳手术的病人,都不宜选择空中旅行方式。

  隐瞒实情 图侥幸得不偿失

  由于缺乏乘机安全常识,类似杨先生这样事先不知情,抵达机场后才被航空公司拒绝承运的例子并不鲜见。也有一些特殊旅客担心向航空公司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将导致自己无法乘机。然而,隐瞒的结果是要为此承担健康风险,显然得不偿失。

  民航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是国际航线,因旅客途中患病而选择备降的话,航空公司需要多付出数十万元的成本。但更重要的是,旅客本人要经受飞行途中的各种不适,不仅无法按原计划抵达目的地,还要为此付出更多的时间和成本。

  在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产品服务部副总经理梁爽看来,特殊旅客应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最好到航空公司直属售票点购票,工作人员会根据特殊旅客运输规则,协助旅客做好风险防范。此外,特殊旅客也可以联系航空公司的呼叫中心进行咨询,或者在网站上查询相关规定。

  由于各家航空公司针对特殊旅客的承运标准不尽相同,旅客首先应确定所搭乘的航空公司。有高血压、心脏病史或近期做过手术的旅客,最好提前咨询医生,并开具允许乘机的诊断证明书。

  语焉不详 民航客规待细化

  2014年,国内旅客运输量预计将达到3.9亿人次,这对航空公司也提出了更高的服务要求。据悉,《国内客规》制定于20年前,与日益复杂的民航运输环境相比,原有的部分法律规章显得有些不够明晰,而且语焉不详。

  因此,许凌洁建议,民航主管部门未来可以出台指导性或规范性文件,科学界定不适宜乘机的疾病,比如可分类分级,以便航空公司统一操作,也便于告知旅客。

  此外,航空公司所制定的特殊旅客运输规则,属于航空运输合同的一部分,但无法做到人手一份,其对外公示的渠道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普通消费者往往事到临头,才发现因身体不适而不能乘机。这也是一些误解和纠纷发生的原因。

  而且在实践中,旅客往往不会在购票时主动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航空公司也无主动询问的环节,更缺少针对相关乘机风险的告知。因此,当患病旅客办理值机手续时,工作人员只能凭“感觉”来判断其是否适宜乘机,是否需要出具诊断证明书。

  有鉴于此,许凌洁认为,航空公司应进一步明晰不适宜乘机疾病的规定,并对旅客更好地履行告知义务,通过更规范的操作,在法理性和合理性方面站稳脚跟。

  新法颁布 旅客权益有保障

  对于可以乘机的特殊旅客,中国民航局在部署今年春运工作时曾专门提及,要特别加强对残疾人、老年人、无成人陪伴儿童等特殊旅客的关爱。与此相呼应的是,今年3月1日,《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

  梁爽介绍,国航目前正在对这一办法逐条进行认真消化,公司原有的承运规定也要随之更新。

  比如,以前残疾人在办理值机手续时必须交运自己的轮椅。但机场提供的轮椅由于规格不一、保养不太到位,旅客用起来并不习惯。按照新法,残疾人可以坐自己的轮椅抵达登机口。

  但对于航空公司来说,看似简单的改变,往往意味着工作流程要重新调整。像轮椅到了登机口,就需要安排人力从廊桥运下去,再装入散舱。

  去年国航、东航还相继梳理了针对特殊旅客的服务标准,在操作上进行了细化。今年1月,国航在运行控制中心设置了服务应急坐席,24小时值班,及时解决相关服务问题。东航则正在研究如何让特殊旅客的购票申请线上化,从其实际需求出发,提供更多个性化、人性化的服务。

  结语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哪怕是经常乘坐飞机的常旅客,也有很多人对于航空公司的客运规则缺乏了解。

  残疾人、老年人、婴儿、病患……虽然听起来可能与自己关系不大,但即便是作为一名普通旅客,也可能有一天会因为某个意外变故而上不了飞机。杨先生所遭遇到的无奈,就是一例。

  不过,像这样的拒载实为保护。它也提醒民航运输企业,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强航空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与此同时,广大旅客也有必要掌握相关常识,主动了解航空公司的运输规定,从而确保自己能够顺畅出行。

  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随着经验和知识的不断积累,因类似事件而产生的误解将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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