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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航班延误后旅客暴力侵害行为须三管齐下



2013-07-17   作者:许凌洁  来源:《中国民航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民航,这个集高科技于一身的行业,也是看天吃饭的行业,每年一到雷雨季节就航班延误频发,而且伴随航班延误出现的纠纷也有年年升级之势。今年6月底、7月初,多地雷雨天气导致不少机场航班延误,于是又上演了一幕幕纠纷:长水机场,航空公司地面人员被旅客推倒;温州机场,旅客将机场地勤人员打伤;上海虹桥机场,3名旅客打伤2名地勤人员。

  很多次航班延误,都上演着霸机、索赔、损毁机场设施设备、辱骂殴打地面工作人员,甚至冲闯登机口、跑道等现象。虽然依据我国民航法律规定和航空公司旅客、行李运输总条件,对于天气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航空公司不承担责任。然而,在旅客的“维权”下,航空公司地面人员及其他民航工作人员频频遭到旅客侵害。民航的高科技性、高风险性在旅客愤怒的拳头下逐渐发展成民航服务工作具有高危性。毫无疑问,航班延误旅客的暴力“维权”已然成为了侵权!

  为维护民航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也为规范旅客行为,制止航班延误旅客对民航工作人员的暴力侵害必须“三管齐下”。首先是加强对侵权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追究。一方面是加大机场公安机关的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于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暴力行为,应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绝对不能以行政责任替代刑事责任,更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个警告或者道歉了事;另一方面是遭受暴力侵害的民航工作人员有权依法追究施暴者的侵权民事责任,包括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用、精神损失等。另外,建议航空公司支持受害工作人员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以“委屈奖”息事宁人,让受伤害的员工流血又流泪。

  其次,航空公司可考虑设置旅客“黑名单”制度,将曾经暴力侵害工作人员的旅客拒之门外。我国民航旅客“黑名单”制度在理论上虽尚有争议,但春秋航空公司已开先河,将“曾在航班上有不良行为纪录,并且春秋航空有理由相信此种不良行为仍有可能再次发生”的旅客列入其运输总条件的“拒绝运输”中。国外如阿联酋航空公司、德国汉莎航空公司等都有类似规定。这虽属航空公司的无奈之举,却也维护了航空公司员工利益以及航空运输的安全和秩序。

  最后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旅客的法治意识。民航各单位应借助多个渠道,加大对旅客航旅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只有让广大旅客了解民航运输的特殊性,理解民航法规、操作规程的理性,才会促使旅客自觉遵守民航运输规则。尤其是在雷雨季节来临之际,应多宣传恶劣天气对飞行安全的影响,让旅客了解航班延误的多发性,做好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备选和延误的心理准备,这将会大大缓解旅客的焦虑和烦躁情绪,减少暴力宣泄。同时,广大媒体应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真实、负责任地正面报道事件,避免吸引眼球的误导或错误报道,积极宣传民航法律法规、普及民航运输知识。

  当每一位旅客都了解民航运输的特殊性,为了安全而遵守民航运输规则、听从机组人员安排时;当我们每一位旅客都养成了守法的习惯,自觉遵守民航法律规范时;当我们每一位旅客都能追求公正、平等和尊重权利时,延误下的暴力侵害一定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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