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空港聚焦 > 焦点 >> 正文

北京新增病例行程披露,官方发出暑期旅行提示



2020-07-28   作者:倪伟 徐美慧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7月28日上午,北京市召开疫情防控工作第161场新闻发布会,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公布了昨天新增两个病例的行程,同时提醒市民,有发烧或呼吸道症状人员,或近期与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尽量不搭乘公共交通,不做长途旅行。

  北京严防死守外部病例输入

  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和建介绍,7月27日0时至24时,北京新增境外输入病例1例、大连市疫情关联病例1例,无新增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病例14例。

  6月11日0时至7月27日24时,新发地聚集性疫情累计报告相关确诊病例335例,治愈出院310例,在院25例。尚在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4例。

  “7月27日,北京新增报告了1例大连市疫情关联病例、1例境外输入病例,这警示我们越是形势向好,越要严加防范个别病例新增,越要严防死守外部病例的输入。”徐和建说。

  一新增病例曾与大连无症状感染者共同就餐

  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介绍,7月27日0时至24时,北京市新增新冠肺炎境外输入病例1例、大连市疫情关联病例1例。

  其中境外输入病例具体情况为:男,63岁,印度尼西亚籍。7月26日由雅加达出发飞抵香港,当日转乘国泰港龙航班抵京,在首都机场进行入境筛查时采集咽拭子进行检测,随后乘专车闭环管理方式前往集中观察酒店,当晚出现咳嗽症状;7月27日患者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地坛医院就诊。当日确诊,临床分型为普通型。

  庞星火通报了两例确诊人员情况:

  确诊病例1,男,63岁,印度尼西亚籍。7月26日乘国泰CX798航班由雅加达出发飞抵香港,当日转乘国泰港龙KA900航班抵京,在首都机场进行入境筛查时采集咽拭子进行检测,随后乘专车闭环管理方式前往集中观察酒店,当晚出现咳嗽症状;7月27日患者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地坛医院就诊。当日确诊,临床分型为普通型。

  确诊病例2,女,53岁,安徽省人,7月14日来京,在京暂住女儿家,地址为昌平区天通苑西三区。7月16日乘坐D3次列车到达辽宁锦州,7月18日,该病例及丈夫与大连市无症状感染者高某在锦州市某饭店共同就餐。7月19日乘坐D30次列车抵京,随后乘坐私家车至女儿家中。7月20日至23日在女儿家中居住,期间无外出。7月24日凌晨作为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由120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医学观察,7月26日自测体温37.4℃,由120救护车转运至昌平区医院就诊,27日核酸检测阳性,当日确诊,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地坛医院隔离治疗,临床分型为普通型。

  提醒

  有发烧或呼吸道症状者尽量不长途旅行

  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提醒,有发烧或呼吸道症状人员,或近期与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尽量不搭乘公共交通,不做长途旅行。

  庞星火说,7月20日,北京市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下调为三级后,开始逐步恢复低风险地区的跨市地面公交、省际长途、旅游包车、出租汽车出京客运。随着经济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人员流动增加,随之带来的疫情反弹风险也会加大。为有效降低新冠病毒省际传播风险,预防新冠肺炎,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一是身体不适要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出行。有发烧或呼吸道症状人员,或近期与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尽量不搭乘公共交通,不做长途旅行。健康人出行,需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建议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二是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注意手卫生,清洁双手前不要触碰口、眼、鼻。接触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后必须洗手,或用手消毒剂消毒。遵循卫生礼仪,咳嗽、打喷嚏时用肘部或纸巾遮掩,纸巾应弃置于垃圾箱内,不随地吐痰。旅程途中要遵守防疫要求,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如有症状要及时报告和就医。

  三是运输运营单位要落实单位责任。候车室和车辆运行前应进行充分通风,门把手、座椅、扶手等乘客经常触摸的部位要定期清洁消毒,卫生间保持清洁干爽,提供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垃圾及时清理。行驶期间保持车厢内空气流通。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厢式电梯换气扇应保证运转正常。

  四是运输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要落实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服清洁卫生,勤洗手。出现发烧或呼吸道、消化道传染病症状时不得上班,尽快就医。

  五是乘客要配合运营单位管理。尽量选择刷卡、扫码等无接触方式充值、购票。遵守运营部门疫情防控规定,如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等。

责编:admin

  免责声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国际空港信息网”的稿件,其版权属于国际空港信息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 airportsnews@126.com

 
  • 政策
  • 焦点
  • 人物
  • 航企
  • 建设
  • 商务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国际空港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www.iaio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2708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