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空港聚焦 > 建设 >> 正文

茅台机场:去年开航 今年站坪扩建



2018-09-04   作者: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 贵州遵义茅台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 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承担其“遵义茅台机场站坪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 二 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遵义茅台机场站坪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贵州遵义茅台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仁怀市高大坪乡银水村

  建设性质:改扩建

  机场定位:国内支线运输机场,属于小型机场,机场飞行区等级为4C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期站坪向南扩建,新增5个C类站坪机位(机位总数达到9个),新建1条142米×18米的垂直联络道,增设3座登机桥和1套行李转盘,配套建设助航灯光、供电和消防等设施。扩建后2020年旅客吞吐量125万人次,总投资为5325万元,建设工期为1年。

  二、主要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期噪声、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等;工程营运期环境影响主要为噪声影响和飞机在起降、滑行过程中产生的尾气,固废主要为航空垃圾以及生活垃圾,航站楼、工作区、生活区等生活用水排放的污水等方面。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密闭运输;土石方、原料等遮盖防尘,物料堆放点远离居民点;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围挡封闭施工等措施;

  (2)废水:生活污水收集进入现有机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施工废水经污水沉淀池处理、施工机械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降尘、混凝土搅拌用水。

  (3)噪声:敏感点周边设置隔声围挡;按照国家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监督管理;施工器械远离敏感点。

  (4)固废:生活垃圾定点设立专用容器加以收集,并按时每天清运;弃土弃渣、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指定地点堆积,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

  2、运营期

  (1)废气:包括飞机在起降、滑行过程中产生的尾气,汽车在行使过程中排放的少量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SO2、NOX、CnHm等。由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很少,对机场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2)废水:扩建工程产生的污水经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02)冲厕限值后全部回用于绿化、道路冲洗和建筑内冲厕等。

  (3)固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航空垃圾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对于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飞机噪声影响,用隔声措施、调整不同航向的起降比例,结合农村房屋和学校、医院建筑的实际情况,公众参与的意见,考虑到目前的管理要求和城市规划布局情况,对WECPNL大于80dB的住宅,大于70dB的学校、医院采取搬迁或隔声措施;对等值线WECPNL在75-80dB范围内的住宅采取隔声措施或搬迁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民航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通过采取各项环保措施使得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周围敏感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本项目建设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看法;项目建设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对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或建议;对项目建设的态度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反馈意见,请您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问询及意见提出时间为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遵义茅台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尧坝村

  联 系 人:罗莉 联系电话:13885293021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10)82227664

  贵州遵义茅台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4日

责编:admin

  免责声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国际空港信息网”的稿件,其版权属于国际空港信息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 airportsnews@126.com

 
  • 政策
  • 焦点
  • 人物
  • 航企
  • 建设
  • 商务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国际空港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www.iaio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27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