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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机场:携带管制刀具乘机 难于上青天



2018-02-14   作者:林锦蓉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携带管制刀具乘机 难于上青天.jpg

  2月13日,正值厦门高崎机场T4航站楼安检现场旅客过检高峰期间。上午9点左右,安检员小郑在安检通道执行随身行李开机检查任务。在对一名乘坐海航HU6297次航班男性旅客的随身行李进行检查时,其行李内杂物很多,X光操机员小郑发现图像显示该旅客的随身行李内有一把疑似刀具的金属物品。X光操机员小郑仔细查看,图像呈线状,且一头有铆钉,很像刀具的侧放图像,判别难度较大。旅客表明由于航班即将登机,非常着急,不停催促。X光操机员不顾压力,本着“不排除疑点不放过”的认真检查态度,立即将需要开包的行李和物品的准确位置告知开包员,进行开包检查。经过询问与查看后,在旅客的随身行李中发现一把折叠刀系管制刀具,最终难逃X光操机员小郑的火眼金睛,被检查出来。X光操机员小郑对该旅客的行李进行了二次复查后,未发现其它违禁物品。

  经过对旅客的询问,旅客表示折叠刀是自己购买,平时用于削水果,没想到是管制刀具,并不知道不能带上飞机。根据《危险品规则》及《安全检查规则》的规定,管制刀具属于危险物品,不允许随身携带也禁止托运。随后安检员按照相关程序报告现场带班对旅客和物品进行了处理,经值班领导同意后,该旅客由工作人员按程序交由机场公安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此,厦门机场安检温馨提醒旅客们,出行前一定要仔细检查自己的行李中是否有坐飞机不能带的物品,对于水果刀及日用剪刀等利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请勿随身携带,为之办理行李托运才是稳妥之举。乘机事宜不明之处,可向厦门机场咨询安检咨询:0592-5708203,或机场服务专线96363咨询。祝大家出行安全、顺心、旅客平安、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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