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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机场综合服务楼经营权转让项目招商公告



2016-05-31   作者: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委托,对北京新机场综合服务楼经营权转让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商,现邀请合格投资人参加该项目。

  1、 项目名称:北京新机场综合服务楼经营权转让项目

  2、 项目编号:BJXJCZS-2016-002

  3、 项目概况:

  北京新机场位于北京大兴区南端京廊交界处,定位为“大型国际枢纽机场”,距北京市中心46公里、距天津市中心81公里、距廊坊市中心26公里、距保定市中心110公里、距涿州市中心37公里。2014年11月22日,新机场项目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可研批复;新机场近期规划目标年为2025年,按照年旅客吞吐量7,2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00万吨设计。本期飞行区跑道、滑行道系统一次建成,航站区及部分配套设施按满足年旅客吞吐量4,5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50万吨的需求进行建设,计划于2019年底建成启用。

  综合服务楼位于北京新机场航站楼北侧,与航站楼主体结构整体衔接,与航站楼共同构成了一个中心放射六指廊的完整建筑形态。综合服务楼设计总建筑面积125,384平方米(不含地下一层与停车楼共用的道路和车位,具体以实际交付使用面积为准),南北长约330米,东西宽约64~135米,地上建筑在功能上分为南北两段:北段为商务酒店,建筑长度约115米,地上7层(结构屋顶标高27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62,912平方米;南段为商办综合楼,地上6层(结构屋顶标高23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62,472平方米(不含地下一层与停车楼共用的道路和车位)。

  综合服务楼项目造价估算约102,634万元(含工程费用和应分摊的工程建设二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管理费、设计费、勘察费、监理费、招投标费用等;不含利息费用、室外景观工程及地下一层与停车楼共用道路和车位)。综合服务楼项目拟于2016年6月开工建设,预计2019年年底前正式启用。

  4、 招商内容:

  北京新机场综合服务楼项目(含酒店子项目和商办综合楼子项目)的20年(期满后,根据《经营权转让协议》续期10年)经营权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商程序选择专业化社会投资人,由签约投资人与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占股20%),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向项目公司转让北京新机场综合服务楼项目20年(期满根据《经营权转让协议》续期10年)的经营权。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负责完成土建结构工程、机电系统、通风排烟系统等工程子项目及部分必要的与航空运行密切相关的弱电工程的投资建设,及与此实施相关的证照的办理与验收工作。项目公司负责完成精装修工程,与装修工程同步实施的机电安装、弱电工程的投资建设,及与此实施相关的证照的办理与验收工作。

  经营权转让期届满,项目公司无偿将项目资产、设施设备及与运营管理有关的非专利技术(如操作手册、管理手册、技术诀窍等)移交给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并保证项目设施设备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本项目经营权转让期限自项目正式运营日起算,共计20年。期满后根据《经营权转让协议》续期10年。

  5、 合格投资人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资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主体资格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包括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有限合伙制企业等(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中境内注册企业方均应满足此项要求);

  b.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企业,需提供由所在国家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主体资格证明或企业存续证明,上述证明应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上述文件应附中文译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企业的主体资格证明或企业存续证明应当依法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中境外注册企业方均应满足此项要求);

  c.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

  d.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申请;

  e.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经营记录(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项要求);

  (2)资金实力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企业2015年末合并报表净资产(经审计)不少于 10,000万元人民币(如净资产为外币的,以201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现汇牌价中间价折算);

  b. 资信水平和财务状况良好,拥有满足本项目投资经营所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

  c. 如为联合体申请,则联合体成员中应至少有一个成员能够单独满足以上资金实力的要求;

  (3)专业实力和相关业绩

  a. 拥有与本项目同等或更大规模的酒店或商业办公物业等业态投资或经营管理经验的投资人优先考虑;

  b. 联合体各成员的投资或经营业绩可以相加;

  (4)对联合体的要求

  a. 申请参加本次招商活动的单位只能出现在一个联合体中;

  b. 申请本项目投资运营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4家;

  c. 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

  d. 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和有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分工,并声明承诺联合体各成员方对本次申请以及成交后签订合同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该协议必须随同其它申请文件一起提交。

  6、 招商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7、 购买招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6年5月31日至6月28日,每天8:30-11:00; 13:30-16: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写字楼A座1704)现场购买或远程购买。

  注:购买人请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并填写招商文件出售登记表。远程购买时请将相关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到联系人邮箱,审核通过后填写招商文件出售登记表并办理款项缴纳手续。

  8、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对投资人进行资格审查。

  9、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申请截止:2016年7月26日上午9:3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申请将被拒绝。

  地点: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会议室(详细地点将另行通知)

  10、 本项目招商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产权交易所平台网站、民航资源网、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官网或其它相关网站。

  招商人: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二纬路6号中国服务大厦C区407室

  电话:010-64557223;13811853117

  联系人:朱先生

  招商代理机构名称: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写字楼A座1704

  邮 编: 100082

  联系人:朱飞跃

  电话:010-63025466

  传 真:010-63025466-8017

  开户行:北京银行金运支行

  开户名: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01090843500120109117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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