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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机场改扩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11.07

2013-11-07   作者: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是 和田机场改扩建工程 ,项目业主为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和田地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和地方财政组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和田地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机场原址

  2、项目概况:和田机场位于 和田市 西南方,距市中心约11.5公里。该机场为民用机场,飞行区等级4D。和田机场改扩建工程包括:现有跑道西端400米及全跑道道肩进行原位整治,新建1条216米×23米的民航垂直联络滑行道、3个机位(2D1C)2.2万平方米的站坪、1.75万平方米的航站楼、1.2万平方米的停车场,配套建设空管、供油、供电、给排水、消防等辅助设施;还建因航站区向东扩建占用的空军外场加油中心及加油坪(按同等保障能力改造中央停机坪)。项目计划2013年全面开工建设,2015年建成。

  3、设计工期: 90 日历天。

  4、项目审批投资估算: 42396万元

  5、招标范围: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要求,对本项目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编制设计文件。具体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本次招标共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飞行区工程设计,含飞行区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及航站楼设计的总体协调,不含航站楼主体建筑的非民航专用工程的设计。

  第二标段:航站区工程设计, 负责完成航站楼主题土建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空调工程、供电工程等,以及航站楼侧景观及总图工程的设计等工程的初步( 含概算编制 )、 施工图设计 及后续设计咨询服务等全过程设计工作。

  具体范围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双方的工作界面,由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书面文件后报招标人备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企业法人。

  2、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民航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第二标段: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近5年内(2008年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一个4C级及以上机场相同工程设计经验(以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具备行业高级技术职称。

  4、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场道专业设计负责人 应具备机场工程高级技术职称;空管专业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民航通信导航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5、投标人近5年内(2008年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一个4C级及以上机场类似工程设计经验(以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形式为资格后审。

  8、投标人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兼投不兼中,只能优先选择合同标的额大的标段。

  四、投标报名

  1、请投标人于 2013 年 11 月 7 日至 2013 年 11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9号楼410室) 进行投标报名。

  2、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应真实有效,招标人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单位 报名的同时 即可购买招标文件及可研报告、总体规划、测量和地勘资料。

  5.2招标文件 1000 元/套,报名时即缴纳,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招标文件邮寄。

  5.3不能前往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可将报名资料和汇款凭证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以下邮箱: cntc7@126.com ,并将购买标书及资料款汇入如下账号,经确认无误后招标代理发出招标文件。 汇款账户为: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02000496192003622967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招标编号:TC137B17) 项目招标文件费。

  投标人的邮件标题为: 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标段号 ;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 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购买招标文件发送的地址、联系人电话(手机号必填)以及报名资料和汇款凭证的扫描件 。

  以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11月28日10 时 30分,地点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和新疆信息网(www.xj.cei.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系人:吕超、王圣英

  邮编:100081

  电话:(010)62108122、8256

  传真:(010)62108255

  电子邮件: cntc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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