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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机场跨境电商“B2B”出口“9710”监管模式开通



2021-07-05   作者:俞抒俊、秦方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7月1日零点,在省商务厅、南昌市口岸办、南昌海关及江西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货航”)的大力支持下,南昌昌北国际机场(以下简称“南昌机场”)跨境电商“B2B”出口“9710”监管模式顺利开通,首票“9710”出口货物(46吨、价值73万美元)由江货航航班载运,飞往比利时布鲁塞尔。

  李克强总理在6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外贸升级,培育竞争新优势。同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自7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6月9日,民航局局长冯正霖在审议国务院关于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提出,民航将从加快航空物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七个方面加快发展国际航空货运,打造“全球123快货物流圈”。为扎实贯彻国家及民航战略,向建党一百周年献礼,省商务厅、南昌市口岸办、南昌海关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推进,迅速组织谋划,江西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全力以赴,圆满完成了跨境电商“B2B”出口“9710”监管模式的开通。

  至此,南昌机场在2020年9月16日开通南昌跨境电商“9610”业务后,再次开通跨境电商“9710”业务,这标志着南昌跨境电商业务完成了“B2C”至“B2B”的完美升级,将快速形成跨境电商业务扩面增量的新局面,南昌机场跨境电商业务驶入发展“快车道”。下一步,南昌机场将积极开通跨境电商“9810”业务,进一步优化国际航空口岸营商环境。

  小知识:什么是“9710”。2020年6月12日,海关总署发布第75号公告,新增代码“9710”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9610”、“9710”模式都是指境内企业直接发货至境外购买人手中,区别就是“9610”是企业至个人的B2C模式,而“9710”则是企业至企业的B2B模式,所以一般“9710”的货量和货值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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