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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回声:推动航空医疗救护良性发展



2019-08-05   作者:马鑫  来源:中国民航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2019年,由民航局承办的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建议提案共187件,同比增长36%。这些建议提案凝聚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智慧和心血,倾注着广大旅客和社会大众的热切期待。在“发展为了人民”理念的指引下,民航局积极回应人民诉求和民生关切,认真研究、答复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办理重点,做到件件有回应。与此同时,民航局注重吸纳建议提案中的合理化成分,不断改进自身工作,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航空出行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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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7月3日,浙江杭州的一名患者,因病急需转入上海华山医院诊治。接到通知后,金汇通航立即启动长三角空中救援应急预案,利用直升机迅速完成转院任务,将原本3小时的地面转运,缩短为1小时的空中医疗转运,为重症患者的救治赢得了宝贵时间。

  争分夺秒地挽救生命,这样的航空医疗救护几乎每天都在发生。作为通用航空的新兴业态,同时也是一项民生工程,近年来,航空医疗救护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王海京提出了“关于加快航空医疗救援建设的提案”,建议鼓励有能力的通航企业开展航空医疗救援业务,科学规划整体布局;制定航空医疗救援相关标准,规范航空医疗救援行为;完善配套政策,从简化医疗急救航线审批、降低急救飞行机场服务项目收费等方面对航空医疗急救事业予以支持。

  与航空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航空医疗救护起步较晚,但得益于良好的政策支持、持续增加的市场需求,航空医疗救护迎来蓬勃发展的时期。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民航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并坚持试点引路,不断探索完善航空医疗救护服务体系。

  今年3月,民航局和国家卫生与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12个省市选取71家医疗机构开展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探索完善医疗机构与通用航空运营单位间信息沟通、协同联动机制,加快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航空医疗救护业务相关标准及规范体系。民航局运输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试点地区、试点单位已启动相关工作,民航局及卫健委将持续跟踪、指导、推进试点工作。

  针对规范行业标准和程序问题,2018年3月,民航局印发咨询通告《直升机医疗救援服务》,对从事航空医疗救援的直升机机组成员资格、航空器性能与机载设备以及运行要求等几个方面,提出了最低安全标准建议,用于指导实施直升机医疗救援。对具体使用什么样的航空器,民航局在《关于改进通用航空适航审定政策的通知(第二批)》中明确了对适用于医疗救护和抢险救灾等用途的航空器加改装审定要求。2019年4月,《航空医疗救护飞行服务规范》发布,对航空医疗救护的运营条件、人员资质、设备设施、上机认定、服务流程等方面给出了行业指导标准,多维度严格把关,守住飞行安全底线,让航空医疗救援更安全。

  有了航空器和程序,还要让航空医疗救援迅速“飞起来”。在航空医疗救援飞行审批手续方面,民航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建立了随报随批的协调机制,取消了飞行申请时限要求,飞行计划批复的时效性大大提高。据统计,2018年民航局受理审批的急救飞行计划达525架次,同比增长65.09%,批复数量明显增多。

  航空医疗救援的收费也是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目前,航空医疗救援飞行按照飞行小时数、航程等收费。为推动航空医疗救援扩大覆盖面,民航局曾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通用航空机场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通用航空非经营性医疗救护、紧急救援救灾等飞行活动免收航空性业务收费,降低了航空医疗救援的成本。北京红十字会999急救中心空中救援办公室主任贾崇跃也表示,政府拨款、医疗保险等方式也能应用于航空医疗救援,从而推动更多人能够用得起,促进航空医疗救援良性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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