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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拟立法限制机场“天价商品”



2015-01-23   作者:王赟  来源:扬子晚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昨天,江苏省政府法制网公示了《江苏省价格条例(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对于经常需要出远门的市民来说,机场、车站或者高速公路服务区里的商品价格往往要比普通商场里高出许多。在机场,一碗面的价格可能高达数十元。不过,今后这样的高定价行为有望得到遏制。按照征求意见的要求,机场、学校、车站、高速公路、港口码头等封闭区域内的经营者,应当合理定价,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要求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信息。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封闭区域内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进行抽查核实,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社会舆论监督,引导合理定价和理性消费。

  此外,经营者开展价格优惠促销时标示的价格,不得高于促销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最低交易价格;七日内没有成交的,促销商品和服务标示价格不得高于七日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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