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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航班正常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3-12-02   作者:吴丹  来源:《中国民航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全国航空公司航班正常率、21个繁忙机场始发航班起飞正常率、机场放行正常率均有提升

  自8月全行业开展航班延误治理工作以来,9月、10月全国航空公司航班正常率、21个繁忙机场始发航班起飞正常率以及机场放行正常率均有较大提升,民航航班运行情况整体平稳,航班正常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这是记者日前从民航局了解到的消息。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民航局近期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做好航班正常工作的文件精神,民航局相关业务部门组成督察组,于10月28日~11月1日,分赴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西安、乌鲁木齐等地进行督察。督察组采取听取单位领导汇报、查看相关文件和措施方案、现场抽查航班运行保障情况、与一线员工进行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扎实开展督察工作。

  督察发现,民航各单位在航班延误治理工作中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查找航班正常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并通过采取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提高运行效率、规范运行秩序、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健全奖惩制度等措施,使航班正常保障和航班延误处置工作均取得了一定成绩。

  记者了解到,督察组在各地区共对54个航班运行保障的全过程进行了现场抽查。除高峰时段个别航班旅客办理乘机手续、安检等待时间不符合要求外,绝大部分航班运行保障时间符合《机场航班运行保障标准》和《航空公司航班运行标准(试行)》的要求。统计显示,全行业9月、10月全国航空公司航班正常率达到74.11%和78.18%,较8月份分别提高8.26个百分点和12.35个百分点;全国21个时刻协调机场始发航班起飞正常率为75.7%和78.98%,分别提高5.12个百分点和8.4个百分点;全国机场放行正常率为84.67%和86.77%,分别提高3.19个百分点和5.29个百分点;航班平均延误时间为14分钟和12分钟,较8月份分别减少7分钟和9分钟。

  与此同时,此次督察也发现,在航班正常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如机场保障设施设备不足、空管运行条件和协同决策系统仍需完善、航空公司未能完全实现电子舱单传递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民航局就进一步深化航班延误治理、做好航班正常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地区管理局、监管局要加大督察力度;二是增强地面服务保障能力;三是抓紧完善协同决策系统,建立全国统一的民航运行信息发布平台;四是加快推进机场Ⅱ、Ⅲ类仪表着陆系统建设;五是做好军民航空域协调工作;六是进一步做好航班正常统计。民航局要求各单位进一步深入贯彻民航局近期下发的《做好航班正常工作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详细分析此次督察发现的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制订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时限,特别是在冬季冰冻雨雪、大风、低能见度天气影响航班运行的现象时有发生的情况下,将做好航班正常工作相关规定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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