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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通关一体化 津企首都机场通关运费降三成



2014-05-15   作者:马明  来源:《今晚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在一体化通关模式下,今后天津企业在首都机场通关的货物,企业可以直接向天津海关申报货物进口,而不必再到北京向首都机场海关申报,天津海关可以直接对货物进行放行处理,不必再往返奔波。”天津海关负责人表示。据初步估计,在一体化通关模式下,天津企业通过首都机场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时间至少节约8小时,途中运费可降低约30%。

  记者从天津海关获悉,根据海关总署出台的《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方案》,从今年7月1日开始,北京海关、天津海关将启动实施通关一体化改革;10月前后,扩大至石家庄海关,实现在京津冀海关的全面推开。

  根据该方案,今后将通过建设一个中心、搭建四个平台,实现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作业。一个中心,即区域通关中心,在现有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将原先各自独立的通关管理体系,通过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形成区域联动的通关中心。四个平台,即统一申报平台,由京津口岸通关的企业在获取舱单信息后,通过电子口岸,自主选择申报口岸向海关提交报关信息;统一风险防控平台,所有风险参数和布控,同时作用于两个海关;统一专业审单,京津海关开展跨关区审单作业,按照商品分工实施专业化审单,实现同一商品同一审单标准;统一现场作业,京津海关各业务现场根据审单的统一指令,实施接单、征税、查验和卡口核放。同时,在“一中心、四平台”框架下,京津冀海关在保税监管、打击走私、企业管理、企业稽查等相关业务领域,同步推进相关配套改革。

  据了解,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将使跨区域通关更便捷,三地企业可自主选择申报的海关,除需要查验的货物要在实际进出境地海关办理验放手续外,可实现跨关区的放行;惠及企业范围更广泛,三地的企业都被视为一个关区的企业,并放开了企业类别的限制,腹地地区企业通关,也同样适用一体化通关模式;同时,一体化改革将使企业进出口物流更顺畅,海关服务也将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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