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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获批纳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区域



2013-10-13   作者:黄俊雄 王燕妮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国际空港信息网2013年10月13日消息:10月10日,深圳机场集团公司收到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发来的《关于在深圳机场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工作的复函》(简称“复函”),“复函”同意将深圳宝安国际机场(简称“深圳机场”)与前海同时作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区域,同意机场集团参与申报国家和拟定深圳市工作方案的相关工作。这标志着深圳机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申报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近年来,中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迅猛,2011年和2012年,全国跨境电商交易额同比增长均超过25%,而广东省今年上半年跨境电商增长率更是达到40%以上,远超传统外贸的增长速度。数据显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新增长点。2012年12月,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共同开展的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在第一批获批的郑州、上海、宁波、杭州和重庆等5个城市全面启动,中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进入新阶段。

  8月21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自10月1日起,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将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实施。据此通知,深圳市政府安排市经贸信息委牵头研究制定深圳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申报方案,在10月内向海关总署申报电子商务出口业务专项试点。

  10月10日下午,市经贸信息委组织海关、国检、国税、外汇、邮政、前海管理局和深圳机场等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对由市经贸信息委牵头拟定的深圳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申报方案进行了研讨。方案初步拟定了深圳市跨境电商出口的三种业务模式,其中之一将是充分利用深圳机场的口岸功能,在机场快件监管中心实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的快件货物的通关操作。

  据了解,深圳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出口专项试点有望在今年年底前获批。试点获批并启动后,跨境电商出口将成为深圳市外贸出口的新增长点,同时也将带动深圳机场国际快件业务的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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