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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成境外旅客离境退税试点城市 预计7月1日启动



2016-05-10   作者:仇建 周彤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黑龙江省政府确定哈尔滨市、黑河市、绥芬河市成为我省第一批境外旅客离境退税试点城市,预计今年7月1日启动实施。目前,退税商店的征集与退税网点建设、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中。

  所谓的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可申请退税,但需满足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四项条件。据了解,退税物品的退税率为11%,退税币种为人民币,退税方式包括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两种。退税额未超过10000元的,可自行选择退税方式。退税额超过10000元的,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据介绍,哈尔滨机场已开通至俄罗斯莫斯科、圣彼得堡、叶卡捷琳堡、新西伯利亚、克拉斯诺亚尔斯克、伊尔库茨克、雅库茨克、南萨哈林斯克、哈巴罗夫斯克、符拉迪沃斯托克、赤塔,日本东京、新泻、大阪、名古屋,韩国首尔、济州、清州、襄阳,泰国曼谷及香港、台北等国际及地区航线21条。据统计,今年1—4月份,哈尔滨机场国际及地区航线共实现运输飞行起降2580架次,运送旅客28.2万人次,同比分别增长29.1%和14.0%。

  黑龙江机场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哈尔滨机场口岸已对51个国家公民实行72小时内过境免办签证政策,如果再加上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将吸引更多的国外游客来哈尔滨旅游,同时也将延长国外游客在哈尔滨的停留时间。

  新闻链接

  从2015年7月1日开始,北京和上海作为全国首批城市,率先面向境外旅客实施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北京首都机场和上海虹桥机场均可办理。 目前,该政策已在北京、上海、天津、厦门、辽宁省、安徽省、福建省、四川省、海南省等省市实施。其中,2016年4月,沈阳成为东北三省首个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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