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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境外旅客可在深圳机场办理退税业务



2016-03-31   作者:王珂 唐珂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资料图

  深圳首个“境外旅客离境退税点”今天(3月31日)正式亮相深圳机场,该退税点位于深圳机场国际及港澳台候机大厅。深圳市副市长陈彪以及深圳市财政委、深圳国家税务局、深圳海关、市口岸办、深圳机场集团等单位的相关领导参加了当天下午在深圳机场举行的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启动仪式。

  据悉,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局31日正式发布信息,同意深圳市自2016年4月1日起面向境外游客实施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这也意味着,明天(4月1日)开始,从深圳出发的国际及港澳台旅客可在机场的离境退税点办理退税手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会在深圳离境口岸设立离境退税代理服务点,并由代理机构办理退税事宜。此次在深圳机场设立的离境退税代理服务点是深圳首个“境外旅客离境退税点”,由中信银行代理,专为境外旅客离境退税业务提供专门服务,服务时间与深圳机场国际出港航班同步,境外旅客在深圳市的退税商店购物后,可在此退还购物金额9%的增值税。

  据了解,离境退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同胞,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按规定退还增值税的政策。享受离境退税需满足四个条件:一是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或超过500元人民币;二是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三是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四是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满足以上四个条件的旅客,即可凭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向海关申报审核,海关审核无误后,可到指定退税代理点办理退税手续,享受免税购物优惠。

  以一次消费为例,一位外籍旅客离境前在深圳某退税商场内购买了价值1000元人民币的商品,即符合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要求。该名旅客可持本人护照或通行证、退税申请单、商品发票及未使用的商品,在90天内通过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设立的深圳机场退税代理服务点办理退税手续后,可获得退税90元。

  机场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机场口岸去年11月正式实现24小时通关运作后,机场国际业务通关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深圳机场作为深圳市对外窗口的服务功能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深圳机场作为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的国际航空枢纽,此次“境外旅客离境退试点”的启用不仅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深圳机场口岸功能,而且有助于加快深圳机场国际化业务发展,同时对促进境外旅客在国内消费和旅游业发展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相关资料:

  深圳机场“境外旅客离境退税点”退税流程:

  1、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同一境外旅客(含外籍、港澳台人士,以下简称“旅客”)同一日在同一家退税商店购物满500元人民币即可向商店办理单据手续,实际退税率为9%。退税商品除国家禁止或限制携带出境物品外,均可退税,但在出境前不得拆封使用。

  2、旅客在商店退税服务台办理手续,获得退税申请单和商品发票。

  3、旅客出境时在机场航站楼向海关申报柜台申请验核,出示本人护照或通行证、退税申请单、商品发票、未使用的商品,海关关员验核后在退税单上盖章。

  4、旅客办理边检、安检等手续后,在退税点办理退税手续,退税币种为人民币,可选择退现金或者退款到银行卡,也可选择现场兑换成外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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