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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程无效票号引质疑 专家:订票后务必向航空公司核实



2016-01-13   作者:叶欣  来源:人民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近期,有不止一位网友反应,自己通过携程旅行网(以下简称“携程”)成功预定机票并付费,却被航空公司认为无效而导致无法登机。除了发生在1月7日的,旅客在携程购买机票因被认定是积分兑换票而被机场取消甚至遭遇调查的事件外,1月9日又有旅客反映在携程成功付费购得的机票号被航空公司认定是无效票号而被拒登机。对这两起事件,携程的官方回复均为供应商的违规操作或误操作,由此引发公众质疑。网友纷纷发问携程:还能买到靠谱的票么?

  携程:“兑换机票”、无效票号 都是供应商的错

  据有关媒体报道,1月7日,在日本东京结束工作行程的傅先生,准备搭乘当天傍晚的飞机回到北京。可就在日本机场值机时,工作人员称他在携程上订的机票为英航里程兑换而来的票,已被取消。在联系携程客服后,对方又给傅先生提供了另一张机票,可机场工作人员表示,这张票是用日本一位乘客的积分兑换的,不是持积分卡人及其家属,不能使用。为此,傅先生还接受了航空公司的调查。

  对此携程方面的回应是,由于供应商违规操作,私自以积分兑换机票,导致旅客无法登机。得知该情况后,携程方面表示曾致电傅先生致歉,承诺在退还机票全款的同时,还提出对傅先生做相应的补偿。

  就在此事发生后的第三天,1月10日晚间,公众号“李淼”推送文章“携程在手,说走就走不了”,反应从携程购得虚假票号。文章称,携程用户李淼在2015年12月24日为朋友预定北京札幌的往返机票,订单显示一切正常。朋友于1月9日值机时,却被机场告之票号无效。在与携程客服沟通无效后,朋友只能临时购票登机。之后,李淼试图弄清楚“为什么我的票是无效的”,向航空公司查询的结果是“系统里无此机票”,只有“航司预定号”。这意味着航空公司确实接到订单,由于未及时付款,航空公司取消订单并通知了代理商。李淼确认付款并无问题。对于凭空冒出的电子票号,他十分纳闷。李淼总结:“你买的机票,并不一定就是你的;你以为是你的机票,但那其实不是机票,而是伪造的电子票。”这篇文章不到24小时的转发已超过十万次,留言逾万,很多网友都吐槽类似遭遇。

  对此事,携程方面回应,由于供应商人工操作失误,导致旅客无法登机,携程会承担客人损失并赔偿,并且携程相关负责人再三强调,携程每天机票客人到场无票发生概率低于万分之二。

  无效电子票号如何“出炉”引质疑

  一周之内,两位携程用户在不同的机场的相似遭遇,让人不得不对万分之二这一无票概率表示怀疑。如果说傅先生所遭遇的机票代理商利用内部关系用积分换购机票的行为在业界并不罕见,但李先生成功付费后购得的徐晓电子票号如何“出炉”的呢?

  按理说,电子票号是航空公司给乘客开具的登机凭证,并由固定的系统平台生成。据有关媒体采访的业内人士透露,如果中途机票因其他原因被取消,记录也是能够查询到的,“把这个电子票号放进平台中查询,如果毫无记录,那就可断定这张机票根本没有生成过。”

  旅客信任携程,通过携程这个平台成功付费并获得了电子票号,但被告知航空公司的系统里从未生成过此票号,那么旅客付的机票钱去哪儿了?携程口中的“供应商误操作”中的供应商是谁?是如何的误操作出这压根不存在的票号?对此,截止到记者发稿,携程方面并未正面回应。

  对此,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研究会理事、律师李广表示,如果携程在客人委托其预定机票时,并未征得客人同意就交由第三方,也就是携程目前将责任所推卸的供应商办理,则违法了合同法关于委托合同需“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规定。客人委托携程预定机票,是基于对携程的信任,而携程却未经客人同意擅自将该委托事项转由他人来办理,违背了“委托”是基于“信任”的这一层法理。

  专家建议:预定机票先看资质 再向航空公司核实

  有网友提出质疑,如果无法理清无效电子票从何而来,让大家今后如何预防上当,网购机票也成了一件碰运气的事了么?

  对此,李广建议旅客在预定机票时,首先务必选择具有机票代理人资格的供应商预定机票。如果在旅游电商平台上预定,也建议通过电话咨询等方式了解该电商平台的资质,以及在办理机票预定等业务时是否存在转委托的情况。

  如果不是通过航空公司直销渠道购买的机票,李广还建议旅客要在机票预定成功后,向航空公司进行进一步确认,以避免无法出行的麻烦。

  “当然,如果一些不良电商平台本身就是以欺诈的故意非法谋利,那么再谨慎的消费者可能也防不胜防,还是需要这些经营者加强内部管理、强化社会责任。也需要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对这些不良经营者的严格处罚,以净化旅行市场秩序”,李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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