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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重庆党委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讲座



2015-09-18   作者:张海琳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在量刑上有较大区别……”这样的话语出现在国航重庆分公司的会场中。原来,这是9月17日,分公司特别邀请了重庆市渝北区法院院长戴军作了专题为“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的普法讲座,分公司领导、高级经理级领导及党务工作者等30多人参加了讲座培训。

  据悉,自今年5月4日,分公司党委正式启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后,分公司严格按照结合实际所制定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具体安排,开展各项专题教育工作。5月-8月,分公司党委认真开展了“三严三实”教育启动;“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专题一)和“严于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专题二)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成效。9月,分公司党委按照计划开展“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专题三)”教育工作。而此次“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的普法讲座则是专题三的重要教育内容之一,要求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牢固树立对宪法和法律的真诚信仰,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做学法、尊法、守法和用法的模范。

  9月17日下午2点30分,法院院长戴军正式开始为分公司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的普法专题讲座。培训内容一是介绍法院组织架构和职责权限等,并围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讲解。二是结合航空公司特点,以诸多以往民航业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三大类违法行为,分别为刑事类、民事类和行政类。比如在讲解刑事类违法行为中,较为详细地讲解了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所定罪量刑的金额及对应受刑年限等方面区别。还以1990年-2001年,某航空公司某领导的违法受贿行为作为警示案例为大家予以诠释授课。在民事类违法行为中,有针对性地围绕“飞机延误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这一大家颇为感兴趣的内容,进行了“不可抗力”和“非不可抗力”的分类讲解。在行政类违法行为中,则以旅客在客舱中擅自打开紧急舱门等较为熟悉的案例进行了多角度、更深入的分析。

  课间休息中,分公司飞行部、客舱部、地服部等各部门领导纷纷向戴院长提问请教,交流沟通在实际工作中所遇到到一些涉及法律的相关问题,戴院长一一作答,解答了疑惑, 丰富了党员干部法律知识,进而以法律为准绳指导实际工作。培训结束后,分公司党委书记吴克伟对党员干部提出要求,要严格守纪,依法办事,严以用权。

  今年,分公司党委还将按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具体安排,开展“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专题教育,党员干部表示将积极参与,认真学习,将专题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和实化于做,以实际行动诠释“三严三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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