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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即将成立



2014-05-26   作者:孟进  来源:《中国民航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记者从5月21日在上海召开的国际航空仲裁研讨会上了解到,国际航协法律部、中国航协法律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三方拟共同设立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

  随着全球航空产业的迅速崛起和发展壮大,航空业领域的纠纷数量也日益增多。在各类争议解决机制中,仲裁以其程序的灵活性、保密性、当事人高度自治性、裁判的专业性、裁决普遍能够得到各国司法承认和执行等特征而具有明显优势。国际航协的宗旨是为会员公司提供相关的良好服务,而为会员企业提供便利的、有效的争议解决途径正是国际航协的重要服务职能之一。中国航协现有会员66家,其主要任务是在会员之间和会员与非会员的机构、组织之间发挥引导、支持保证作用。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这个境内知名的提供涉外法律纠纷解决服务的仲裁机构之一。三方拟共同设立的上海国际航空冲裁院正是为了向会员公司提供收费适中、便捷高效的争议解决服务,也为了克服中国仲裁法律不承认临时仲裁的障碍。

  2009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将上海建成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目前,上海是世界上唯一既是国际航空运输中心,又将成为国际航空制造业中心的城市,航空产业链非常完整,航空市场各种要素齐备,具备了很好的硬件条件。根据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基本国策,上海除了加快发展国际航运体系外,同时还要打造功能完备的现代化航运服务体系,而争议解决服务作为航空服务的高端产业,历来是航运中心软实力建设的要素之一。

  借助上海自贸区与国际接轨的良好法治环境,上海已完全具备发展成为国际航空商业争议解决中心的条件。在上海建立国际航空仲裁机构,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总法律顾问JeffreyShane在会上说,由于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有了与国际接轨的《自贸区仲裁规则》,国际航协将利用自贸区仲裁规则的开放性做好机构仲裁与行业仲裁、临时仲裁的衔接,将国际航空仲裁引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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