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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航组织亚太地区分办事处在京挂牌成立



2013-06-27   作者:周音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国际空港信息网2013年6月27日消息:6月27日,国际民航组织亚太地区分办事处启用仪式在北京举行。

  中国民用航空局局长李家祥、副局长夏兴华,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主席高贝、秘书长邦雅曼,国际民航组织12个亚太地区成员国民航官员等出席了启用仪式。

  这是国际民航组织设立的第一个地区分办事处,主要负责本地区的空域组织和管理工作。

  亚太地区是目前全球增长速度最快的航空运输市场之一。据国际民航组织预测,今后十年内,亚太地区民航旅客增长将接近于北美的一倍。预计到2030年,亚太地区所需飞行员及各类技术人员的总量也将是北美地区的一倍。为应对亚太地区尤其是东北亚地区日益增长的民用航空运输需求,国际民航组织2011年决定在亚太地区设立分办事处。中国、韩国、新加坡、印度等国分别参与竞办。2012年7月至10月,国际民航组织分别对北京、首尔、新加坡、新德里等候选城市进行了实地考察,经过全面评估, 2012年11月,国际民航组织正式决定将亚太地区分办事处设在北京。

  亚太地区分办事处主要按照国际民航组织空域管理标准,负责改善亚太地区的空域组织和管理,加强对亚太地区各国空域规划、组织和管理能力的支持,提高各国空域使用效率和容量,实现地区空中交通管理效绩的最大化。

  国际组织聚集是建设世界城市的重要基本要素,能够凝聚和吸引国际人才,其聚集程度是城市国际化水平的重要指标。国际民航组织亚太地区分办事处的设立,将对北京打造世界航空大都市、建设“世界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际民航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一样,是联合国系统专门机构之一。1947年,为促进全世界民用航空安全、有序的发展,成立国际民航组织,总部设在加拿大蒙特利尔,有191个缔约国,设有七个地区级分支机构,亚太地区有38个成员国。中国是国际民航组织一类理事国。2010年,国际民航组织航空保安公约外交大会在北京举行,并通过《北京公约》和《北京议定书》,《北京公约》是第一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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