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空港聚焦 > 航企 >> 正文

汉莎航空将以燃油附加税形式征收分销费



2015-08-12   作者:Zoe 编译  来源:环球旅讯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汉莎航空集团此前曾宣布,将从9月1日起向每一笔通过GDS完成的预订收取“分销费(Distribution Cost Charge)”,近日该公司公布了关于这项计划的更多细节。

  本周,汉莎航空集团告知其分销网络Lufthansa Experts中的旅游代理商,他们将按照不同标准收费。

  截至目前,全球三大GDS Amadeus、Sabre和Travelport都无法计算出这笔收费的标准,因为汉莎航空的收费将会出现在乘客的客票收据上,并以代码“OB”显示。

  汉莎航空称,自9月1日起,汉莎航空及其属下的奥地利航空、布鲁塞尔航空和瑞士国际航空的机票将自动征收国际燃油附加费之类的费用。

  这项费用将显示在燃油附加税项目中,但最初是设置在保险费收费项目中。

  也就是说,分销费将以燃油附加费的形式征收,直到GDS能够展示OB费用为止。

  每一笔通过GDS完成的预订将收取16欧元的分销费,但如果再次出票时,则不需要重复征收。

  分销费不能退款,奥地利航空和汉莎航空的团队票预订不需要征收这项费用。

  尚未解决的问题

  汉莎航空的征费举措引发了行业中许多人的强烈抗议。

  7月24日,欧洲旅游代理商协会(ECTAA)发文抗议汉莎航空集团的分销费。

  ECTAA称此征费举措违反了欧盟委员会的几项章程,违反了欧洲计算机预订系统的行为准则,直接将矛头指向了汉莎航空集团代理商预订平台。

  假如监管机构要介入这件事情,就必须评估汉莎航空的征费举措是否会限制生产、市场发展、技术开发和投资,是否会与欧洲通行的规范产生冲突。

  他们对此事的判断可能会受到关于汉莎航空是否试图不公平地利用主导地位的看法影响。在欧洲市场内任何影响市场发展和欧盟成员国之间贸易的冲突都需要协调。

  但关于欧盟官员将如何处理此事的猜测都还只是猜测而已,还有两周汉莎航空就要开始征费了,到时候一切就明朗多了。

责编:admin

  免责声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国际空港信息网”的稿件,其版权属于国际空港信息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 airportsnews@126.com

 
  • 政策
  • 焦点
  • 人物
  • 航企
  • 建设
  • 商务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国际空港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www.iaio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27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