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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监管局对通航机场进行机场细则符合性检查



2013-08-30   作者:李珺 李剑书  来源:中国民用航空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按照民航北京监管局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统一安排,结合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北京监管局历时1个月时间完成对辖区内通航机场飞行程序、运行标准、机场细则的检查工作,包括昌平定陵机场、平谷金海湖机场、密云穆家裕机场和延庆八达岭机场。

  机场细则作为全面反映机场基本情况的法定文件,其内容的准确性对于保障飞行运行安全和正常至关重要。因此,机场细则与实际情况文实不符的问题,既降低了飞行运行的效率,也为安全运行埋下隐患。因此,北京监管局航务处从去年开始对辖区内通航机场使用细则从内容到格式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规范。今年在初审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监管职能分工细化表》中的职责要求,开展对通航机场飞行程序、运行标准和机场使用细则的监督检查。

  检查小组对机场细则涉及的所有内容,逐项、逐条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昌平定陵机场、平谷金海湖机场、密云穆家裕机场、延庆八达岭机场《机场细则》中公布的机场资料与运行实际情况和实际运行保障能力基本相符。现有的地勤、气象、消防、通信导航等服务设施基本齐全,飞行区数据详细准确,地面活动引导标志标识能够满足运行要求。

  检查后,检查小组及时向机场管理机构负责人反馈了检查结果,逐一列出文实不符的条目,提出明确的修订要求,务求做到机场细则的基础数据,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机场的实际保障能力。同时向机场管理机构提出要求,对机场细则需实行动态管理,机场的各种通讯、导航、灯光、场道、车辆等设施、设备发生变动时,需及时完成机场细则的修改、报批工作,确保机场细则的全面、准确与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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