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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一节”期间 南宁“低慢小”航空器将临时禁飞



2015-09-08   作者:苑长军 何亮  来源:南国早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9月6日,南宁市公安局警务航空支队举办“两会一节”低空安保专题培训会,邀请专家讲授无人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等内容。“两会一节”期间,相关部门将划定南宁市行政区域为临时空中限制区,禁止除安保工作所需外,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在限制区进行飞行活动。

  南宁警方专门邀请中国民用航空器拥有者和驾驶员协会执行秘书长柯玉宝,为“两会一节”安保指挥员、参战民警、警用无人机操作员等,讲授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对违法无人机处置办法等内容。据了解,“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翔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滑翔机、载人气球、飞艇、无人机、滑翔伞、三角翼和动力三角翼等12类。

  在今年“两会一节”安保以及今后工作中,南宁警方将与驻地空军、民航部门深入合作,共同加强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管理。警方将建立治安、警务航空等部门协同的空地立体化警务打、防、控机制:警务航空部门将主要负责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空中巡查和调查处置;治安部门主要负责地面管控、执法查处等工作。南宁警方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低慢小”航空器的管理,确保“两会一节”期间低空安全。

  警方表示,对不遵守临时空中限制规定、危害空中安全的单位和个人,将由公安、工商、体育、气象等有关主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对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今年“两会一节”期间,南宁市有关部门将发布通告,划定南宁市行政区域为临时空中限制区。在该空域内,除安保工作所需外,禁止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轻型飞机、直升机、滑翔机、无人机、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风筝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在地面以及空中进行飞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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