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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的哥机场拒载禁开出租两年



2015-04-08   作者:郭军鸽  来源:新疆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因在飞机场拒载乘客,乌鲁木齐一的哥被处罚900元,并且两年不得从事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营运。

  3月29日12时50分左右,乘客代先生在飞机场T3航站楼准备搭乘出租车(车牌号新A·T6668)前往北京南路锦江之星酒店。当班从业人员阿不都力·艾海提得知乘客的目的地后,坚持表示要再拉一位乘客才出发。

  代先生对此不满,要求单独搭乘该车前往目的地,阿不都力·艾海提则一脚油门,空车驶离机场。

  随后,代先生将此事反馈至乌市客运统管办。经核实,阿不都力·艾海提拒载行为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对阿不都力·艾海提依法做出9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今年3月市客运统管办出台的《乌鲁木齐市城市客运出租车营运秩序专项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该从业人员两年不得从事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营运。

  3月底,市客运统管办已做出首例行政处罚,乌鲁木齐新旅集团出租车队从业人员黄秀荣因“中途甩客、不使用计价器、不出具车费发票”三项违章行为,两年不得从事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营运。

  记者了解到,从3月份专项整治以来,乌市共查处出租车各类违章50起,其中拒载4起、绕路4起、不使用计价器3起、跨区营运4起、未经乘客同意另载他人2起、车容车貌不合格12起,其他各类违章21起。

  其中,两人因重大违章,经媒体曝光,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被从重处罚,两年不得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阿不都力·艾海提是集中整治以来第二起被从重处罚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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