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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机场警方联动 找回价值十七万钻戒



2013-07-08   作者:李苗苗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国际空港信息网2013年7月8日消息:7月4日11时许,首都机场西航站区派出所接到了旅客王先生打来的求助电话,称其早上七点左右从二号航站楼乘坐飞机由北京飞往南充,落地后发觉自己价值十七万人民币的钻戒遗失,查询失物招领及机组,均无结果,特请求首都机场警方协助查找。

  接到求助后民警立刻展开工作,经分析,旅客很可能会在经过安检时将钻戒摘下,过检后忘记拿回,但戒指较小,监控录像可能无法看清整个过程。民警并没有放弃丝毫线索,调取监控录像后反复查看,寻找蛛丝马迹。经过反复甄别,民警发现紧随王某过检的一名女子有较大嫌疑。录像显示,王某过完安检后将放在安检筐内过检的物品拿走,“空”筐留在了安检台上,只见随后的这名女子拿起这个安检筐晃动了一下,从里面拿起了一个物品攥在手里,匆匆离开了安检现场。经调查,该女子当天乘坐飞机由北京飞往乌鲁木齐,由于王某求助时间较晚,该女子乘坐的航班已经落地,所有乘客均已下机。眼看找回钻戒的希望变得极为渺茫,民警依然坚持继续寻找,联系乌鲁木齐机场派出所,请该所协助查找该名女子。经乌鲁木齐机场派出所民警细致工作,通过电话联系到了该名旅客,在民警的耐心劝说下,女子承认在自己背包内发现有一枚钻戒,并愿意将钻戒送至乌鲁木齐机场派出所。

  经两地警方通力协作,最终将钻戒找回。7月7日下午,王某由南充返回北京,到首都机场西航站区派出所将钻戒领回。

  首都机场警方提示广大旅客,乘坐飞机通过安检后应仔细检查行李物品,防止行李错拿、遗失的情况发生。如若拿错他人物品,应及时与警方取得联系,归还物品。侵占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被害人可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将依法追究被告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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