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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机场将设“中国公民出入境专用通道”



2013-07-02   作者:  来源:重庆晨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昨天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正式实施。可能过不了多久,当你提着大包小包,在江北国际机场出入时就会发现,有专门供中国公民通关使用的“中国公民专用通道”了。

  昨天,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及边防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就新法规的便民服务措施进行了解读。

  设中国公民专用通道

  市公安局边防管理总队总队长马凌表示,中国公民出入境专用通道是设立在旅客流量较大的口岸,供包括港澳台居民在内的中国公民通关使用的专用通道,目的是为了加快边防检查机关验放中国公民的速度。

  马凌介绍,目前江北国际机场出境和入境通道各有10条。今后开设的中国公民专用通道,将根据出入境中国公民的比例来决定专用通道的数量。

  新法还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身份。

  外国“老赖”跑不脱

  警方表示,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目前,我国“三非”外国人问题总体虽然平稳可控,但必须加以重视,避免成为影响出入境秩序的重要安全隐患。新法从加强源头管控、完善境内管理措施入手,更为有效地应对“三非”外国人问题:

  对有”三非“嫌疑的外国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依法当场盘问、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或者遣送出境等;被遣送出境的,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

  新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外国人有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的,不准出境。也就是说,即使“老赖”是外国人,现在也跑不掉了。

  指纹信息采集获授权

  出境入境管理法还明确将人体生物识别技术引入出境入境管理,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根据出境入境管理的需要,可以对留存出境入境人员的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作出规定,确保指纹信息存储、使用安全,对公民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6项便民举措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长卢政介绍,随着新法的实施,全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也将同步推出6项便民举措。

  1.跨省市受理为进一步便利流动人口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从今天起,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本市4个受理点(市公安局、渝中区公安分局、北部新区公安分局、万州区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申办出入境证件,具体条件、所需手续可上网查询。

  2.市内跨区域办证全市居民不受户籍地域限制,可就近选择在市内任一出入境办证窗口申办出国境证件。

  3.延时服务全市出入境办证窗口对已受理业务还未办理完结的,不受下班时限影响,窗口提供延时服务,直至业务办理完毕。

  4.绿色通道对市民的治病、奔丧、就学、商务等紧急需求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急事急办服务。

  5.自助办理出入境办证大厅投放自助申请机、填表机、取证机等,“自助受理、立等可取”,为申请人节约等候时间。

  6.答疑解惑设立出入境咨询中心,开通官方微博,方便市民随时咨询。

  3点办理技巧

  1.不要舍近求远

  很多人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喜欢找“上级”公安机关。其实,重庆户籍居民可在重庆市范围内44个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国(境)证件受理点中,任意选择自己最便利的受理点办理。各受理点办理出国境证照的申请资料、收费标准和办证时限均一致。

  2.要善用网络

  市民朋友可登录重庆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下载出国境申请表格和相关说明,用不着专程到公安部门领取申报资料。如需查询相关出入境政策,还可以登录重庆公安出入境官方微博在线咨询。

  3.提前备齐申请资料

  一般情况办理出入境手续,要准备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资料。

  本组文/重庆晨报记者谭遥

  非本市户籍人员

  办理出入境证件指南

  受理对象

  (一)在重庆市连续就业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和重庆市内全日制高等院校的非本市户籍在读学生。

  (二)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三)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四)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且在重庆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五)在重庆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且需要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同类签注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为自受理申请材料后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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