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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机场有望建“城管执法队” 不得任意抬物价



2013-11-27   作者:裴蕾  来源:《郑州晚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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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国际机场 郑州晚报记者 马健 图

  机场内餐饮行业不得任意抬高物价

  旅客投诉最迟10个工作日内必须答复

  机场要设立投诉受理机制,对旅客、货主的投诉及时予以答复,难以及时答复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机场范围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8项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否则将受到处罚;未经机场管理机构批准,在机场范围内的航站楼、道路、广场、停车场和机场控制区拍摄影视片,最高罚款1万元……昨日召开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河南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草案)》正式提交审议。

  据悉,该条例也是我省首部民用机场地区管理办法。如何维护飞机乘客的合法权益,成为该条例的主要亮点,明确提出了如果航班延误或取消,应为旅客提供餐饮、住宿和经济补偿。

  解读“亮点”

  授权机场管理方对环境卫生等实施处罚

  机场有望建立“城管执法队”

  在机场公共场所,无证经营、违章建设、破坏绿地、随意倾倒垃圾等问题较为突出,这些应该由谁来管?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陈陆浩表示,此次《河南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就如何维护“公共秩序和场容环境”,特别进行了授权规定:即在机场特定的区域“由机场管理机构依照有关绿化管理、场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公共秩序管理、环境保护、建筑管理、道路运政管理、道路桥梁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或者实施行政处罚”。

  为何这样授权?陈陆浩表示,这首先是现实管理的需要。由于机场的“条条”管理与“块块”管理交织,内部管理与外部管理并存,加上机场一般都远离市区,驻场单位多,人流物流量大、集中,是一个相对独立、较为特殊的区域。

  “上海、湖南、云南等省市出台相关方面的法规,都授予了机场管理机构在公共秩序和场容环境方面的行政处罚权。”陈陆浩说。

  据悉,为此,《条例(草案)》规定,经省人民政府认定具备实施行政处罚条件的机场管理机构,将可实施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机场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将必须取得省政府颁发的执法身份证,罚没款要全部上缴国库。

  如何维护旅客权益,专设一章:

  机场内餐饮行业

  不得任意抬高物价

  投诉10个工作日内需答复

  据悉,此次省人大常委会在法规起草调研中,旅客反映其权益受损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条例(草案)》专门设立“服务和保障”一章,明确了各方权利,设置了相应的补偿、救济措施和监督投诉机制,以更好地维护各方当事人尤其是旅客和货主的合法权益。

  《条例(草案)》提出,机场管理机构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为旅客提供候机、饮食、购物、邮电、停车、医疗急救等服务场所。

  机场管理机构将负责协调、管理机场范围内停车、、客运、零售、餐饮、通信和航空地面服务等业务。这些业务可以有偿转让,取得经营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在经营过程中要接受工商、价格等主管部门的监督,不能任意抬高物价,不能从事不正当的竞争,不能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遇到航班晚点,你是不是会很心烦?《条例(草案)》作出规定,由于航班延误或者取消,造成旅客、货物滞留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通报航班信息,并及时协调有关航空运输企业以及其他有关驻场单位,共同做好应急服务和售后处理工作。航空运输企业以及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服务承诺,为旅客和货主提供餐饮、住宅等服务,给予经济补偿。

  此外,我省还拟规定,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以及其他有关主场单位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公布接受投诉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对旅客、货主的投诉及时予以答复,难以及时答复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条例(草案)》点击

  关键词:牌 机场设牌,要找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在很多机场,经常会看到各种宣传牌。今后,这些不能随便设置了。

  《条例(草案)》提出,在机场范围内设置,应当征求机场管理机构意见,并依法向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关键词:净空 机场新建扩建前6个月要发布公告

  《条例(草案)》中指出,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机场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并会同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我省拟规定,机场新建、扩建前,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工程动工6个月前发布公告,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和周边地区刊登、张贴。对可能影响机场净空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树木、灯光或者其他障碍物,由机场管理机构或者项目法人依法给予相应的补偿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进行清除、处理。

  关键词:防鸟 多部门驱鸟保障飞行安全

  在机场周边鸟类的迁徙等活动,会给机场净空保护带来一定的影响,如何防范这些小小“飞行物”?

  《条例(草案)》提出,机场管理机构负责鸟类和其他动物对航空器运行安全的危害防范工作,制定防治鸟害的预案,对机场周围的鸟类活动加强监测,采取措施防治鸟害,并定期会同机场所在地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向机场周边居民宣传放养鸟类对飞行安全的危害,采取措施消除鸟害隐患。

  同时,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也应当对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食物源、水源地、栖息地进行有效治理。信鸽协会等相关社会组织也应当协助做好机场周围鸟类防治工作。

  关键词:民航安全 “谎报险情”等纳入危害民用航空安全行为

  《条例(草案)》明确不得有九类危害或可能危害民航安全行为:无有效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进入机场控制区;随意穿越航空器跑道、滑行道、机坪;携带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危险品进入航站楼、乘坐航空器或者在托运行李、货物中夹带危险品;拦截或者强行登、占航空器;冲击、堵塞安检、值机、登机、应急、货运、消防等通道;攀(钻)越、损毁机场防护围栏以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不听劝阻在航空器、机坪或者廊桥内滞留,影响航空器正常运行;谎报险情,制造混乱;其他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

  关键词:处理突发 遇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预案实施救援处置

  一旦发生航空器失事等突发事件,该如何处置?

  《条例(草案)》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应当制定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和处置恐怖袭击预案。

  当机场发生航空器失事、航空器空中故障、爆炸物威胁、建筑物失火等严重威胁航空器、人员和财产安全的突发事件时,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应当立即向省政府以及当地政府报告,并负责现场的统一指挥、协调;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民航河南空管机构、基地航空公司、驻场联检单位以及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紧急情况通报后,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实施救援和处置行动。

  关键词:环境卫生 禁止随地吐痰等八类影响场容环境行为

  根据规定,在机场范围内的航站楼、道路、广场、停车场和机场控制区组织展览、问卷调查、咨询、文娱、体育等活动;举办商业展销会、促销会,以及商业目的的演讲、集会;开展募捐活动;拍摄影视片等可能影响机场管理的活动,将由机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我省拟严令,在机场范围内将禁止8项影响场容环境的行为:随地吐痰、乱扔杂物,随地便溺,乱倒垃圾、污水、粪便等污物;施工、运输、装卸和生产中产生大量粉尘、扬尘;在道路两侧堆物,影响环境卫生;车辆在行驶中泄漏、散落货物、垃圾,或者装卸货物后未做到场地整洁;擅自拆除、迁移、占用、损毁、封闭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擅自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雕塑以及其他设施上涂写、刻画或者擅自张贴;其他影响场容环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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