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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关于机动车违规停放处罚500元的通告



2013-11-26   作者:  来源:《深圳商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关于机动车在深圳机场航站楼离港平台 违反规定停放处罚500元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深圳机场航站楼交通秩序,保障广大旅客顺利通行,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深圳机场航站楼离港平台通道划定为交通繁忙路段,禁止机动车停放、临时停放;接送人员车辆即停即走,停留上下人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

  二、自2013年11月28日零时起,机动车在上述路段违反停放、临时停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一律处500元罚款。

  三、请机动车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变化和相应提示,合理规划出行,遵章守规停放车辆。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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