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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TA:诸多乘客权利管理条例让航企难以理清



2013-11-19   作者:  来源:ATW中国新闻周刊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总干事兼首席执行官Tony Tyler表示,各国政府制定的“形形色色”的乘客权利管理条例,增加了航空公司运营的“成本和复杂性”,“有碍”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

  Tyler 11月14日在坎昆举行的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航空运输协会(Latin Americanand Caribbean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简称“ALTA”)航空公司领导人论坛上讲话时表示,各国政府“可能在未意识到”的情况下推出了形形色色且有时相互冲突的乘客权利管理条例,“削弱了航空运输体系的完整性。至少有60个政府推出了这类规定,其中包括11个拉丁美洲政府。”

  Tyler指出,这些管理条例的主要问题是,“各司法管辖区各行其是”。这让乘客感到困惑,迫使航空公司“在开展国际运营时要应对多重规定”。

  Tyler指出,成员国在9月举行的第38届ICAO大会上“认识到过多乘客权利体制并不会创造价值。各国同意,需要确立高级别非规范性原则,这些原则应与国际协议一致,且可以在保护乘客及维持行业竞争性之间取得平衡”。

  Tyler表示,政府应该“认识到航空公司是希望始终都能够将乘客连同他们的行李准时送抵目的地的”,应该认识到各承运人“是在一个竞争激烈、乘客可以用他们的钱包投票而且也是这样做的行业开展运营的”,从而制订有利于航空公司友好对待乘客的财政激励措施。

  他鼓励各国政府在制订新的乘客保护管理条例前“开展严格的成本效益分析”,并遵守现行全球标准。Tyler表示,“全球标准不只是与安全或技术条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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