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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拒入境原因多 赴法申根签证并非“万能”



2015-10-03   作者:尚栩  来源:新华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法国巴黎塞纳河

  新华网北京10月2日电 据新华社新华国际客户端报道,法国虽是申根国家,持有效申根签证赴法的中国公民仍有可能因旅行证件不符合要求、旅行相关证明资料不全或与旅行目的不符等原因而被拒入境。

  为此,中国驻法大使馆日前在其网站上发布消息,提醒赴法中国公民留意法国边防检查相关规定。

  使馆提醒说,赴法前需检查护照有效期、签证有效期、停留期及入境次数;随身携带完整的与旅行目的及停留期相符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所有签证申请资料;若因未携上述或其他资料而入境受阻,应尽快通知国内亲朋将所需资料以传真或其他方式发至法国边防检查站。

  使馆同时提醒赴法中国公民,随身携带具有国际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国际旅行支票,或按每人每天120欧元(约合853元人民币)的标准携带现金;但安全起见,应避免随身携带大量现金;持1万欧元(约合7.1万元人民币)以上现金或有价证券入境须申报。

  法国巴黎卢浮宫

  中国使馆并重申了法国政府要求入境外国公民必须携带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有效护照:10年内颁发;来法短期签证到期后仍有3个月以上有效期;护照上有效签证未损毁、篡改或伪造;法国政府承认的旅行证件;

  二、与旅行目的和预计停留期相符的有效签证(免签国家和地区除外);

  三、在法国和其他申根国家旅行并须具有:与旅行目的和时间相应的足够生活资金(现金、具有国际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旅行支票);返回常驻国的交通票据或已支付相关费用的银行证明;

  四、游客需携带酒店订单或其他居住证明;

  五、商务人士需携带职业证明或资质证明以及在法接待机构证明;

  六、探亲访友人士需携带居住证明(即由其在法亲友所在城镇市长或镇长签字生效的接待证明);

  七、文化交流人士需携带在法接待机构证明或邀请信;

  八、过境人士需提供过境期间居住证明;继续前往最终目的地国家的车票或机票;最终目的地国家签证;

  九、国际旅行保险;

  十、其他申请签证时提供的资料;

  法国巴黎郊外枫丹白露

  十一、下列人士无需提供上述资料:持有法国居留证明的外国公民;持有在法长居外国未成年人居留卡的外国公民;持有“法国人家属”或“欧盟国家公民家属”类签证的外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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