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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巧超靓充电宝无标识难乘机可尝试邮寄



2014-09-23   作者:李齐卿 卫俊蛟 姚淑琴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国际空港信息网2014年9月23日消息:移动电源又可称为充电宝,由于智能手机续航时间相对较短,人们需借助充电宝补充电能,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因此,充电宝也成为继手机、钱包、钥匙又一随身携带的必需品。

  然而,仅仅从充电宝日常使用的安全角度看,人们对移动电源的看法有了不少变化,从以前注重产品容量和价位,到开始关注产品的品质和品牌,过渡到现在开始注意产品的外观和设计。人们开始用更高的要求选择和购买充电宝产品。但很多人觉得充电宝外观小巧便于携带即可,很少关注其是否含有标量,因而在乘机旅行时,由于时间所限无法尝试办理邮寄,又无送行人,只能不得不自弃。

  8月初,民航局发出公告,充电宝禁止托运,每名旅客随身携带充电宝数量不能超过两个。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的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就可带上飞机;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未标明相关技术参数的一律禁止携带。为此,白云安检温馨提醒广大旅客:在您选择购买外形奇特漂亮的充电宝时,要注意其是否含有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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