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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两江国际机场截获来自美国9只鲜活大龙虾



2014-04-14   作者:王勇 包拥军 赵代龙  来源:人民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4月14日,据广西检验检疫局通报,在4月9日桂林两江国际机场,检验检疫人员在对一架香港至桂林的航班进行检疫查验时,从一名入境旅客携带物中截获一批鲜活大龙虾,并依法进行截留销毁处理。

  根据入境旅客陈述,该批龙虾是从美国市场购买的,由美国经转香港随机运抵桂林两江国际机场。经现场检疫人员查验,共有9只龙虾,重量为9.49千克,属于鲜活水生动物。但入境旅客没有能够提供相关的检疫合格证书,为防止疫情疫病的传入,检验检疫人员在向旅客解释国家有关出入境旅客携带物相关规定,最后检验检疫部门按规定出具携带物留验/处理凭证,依法对该批龙虾做出截留销毁处理。

  据检验检疫人员介绍,为了保护国内动植物产品的安全,防止境外疫病疫情的传入,我国对入境旅客携带物有严格的检验检疫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水果、土壤、废旧服装、动物肉类、水生动物产品等多种物品,属于我国法律明令禁止携带入境物品。大龙虾属于水生动物产品,在禁止携带入境的目录内。

  近年来,随着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的深入发展,出入境旅客逐年增加,为确保国门安全,桂林检验检疫局创新监管模式,落实“人-机-犬”立体查验模式,应用出入境旅客诚信管理系统,全面提高机场口岸动植物及其产品等禁止携带物检出率,确保疫情疫病不从口岸传入传出。据统计数据据显示,今年以来一季度,共截获植物及其产品60批次/85.2千克,动物及其产品140批次/326千克,检出有害生物7批次,有效维护国家农业生产生态安全。

  同时,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和出入境旅客,务必关注我国关于禁止携带、邮寄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法律规定,切勿携带、邮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中的物品进境,防止疫病疫情传入。同时也避免个人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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